85%以上城市道路建成林荫路 厦门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道路
大力推广林荫路建设,推进绿道及慢行系统建设
大力推广林荫路建设。在道路建设中积极引导绿色交通,在满足规范要求的前提下尽量提高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完善绿化及景观设计。同时,对城市道路的步行道、自行车道中未达林荫路标准的路段因地制宜补植冠大荫浓的乔木,确保各类路段都有树荫,使城市道路的林荫路推广率在85%以上。
推进绿道及慢行系统建设。以绿道串联城乡绿色资源,与公交、步行及自行车交通系统相衔接,为市民提供亲近自然、游憩健身、绿色出行的场所和途径。重点开展“狐尾山-仙岳山-湖边水库-观音山”步道等健康步道系统建设,集美新城慢行系统一期、滨海旅游浪漫线一期二期等绿道建设,配套建设一批绿道驿站及服务设施,实现山水相连的绿道格局。
古树
严禁移植古树名木,落实养护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严禁移植古树名木,古树名木保护率100%。对登记在册的古树名木进行持续稳定的调查,定期检查和跟踪维护。已完成普查挂牌的古树名木,各区政府要落实养护责任单位、责任人,并进行公告。完成树龄超过50年(含)以上古树名木后备资源普查、建档、挂牌,并确定保护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分期分批在有条件的古树周围建设小游园,改善古树的生长环境,并为周边居民提供休憩场所。
厦门将全面推进园林绿化建设
不断增加城市绿量
实现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0%、建成区绿地率≥35%
实现全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平方米/人
实现城市新建、改建居住区绿地达标率≥95%
使城市道路的林荫路推广率在85%以上
古树名木保护率100%
链接
推广节约型园林绿化建设
优先使用本地树种 严控行道树树种更换
《方案》提到,推广节约型园林绿化的建设。园林绿化建设以植物造景为主,以栽植全冠苗木为主,严格控制大树移植、大草坪等。合理选择应用乡土、适生植物,优先使用本地树种。严格控制行道树树种更换、反季节种植等。制定立体绿化推广的鼓励政策、技术措施和实施方案,逐年推进立体绿化工作。采用节水技术,推广采用微喷、滴灌、渗灌等节水技术,利用再生水或自然水等进行灌溉和造景,采用透水材料和透水结构铺装。采用节能技术,利用太阳能等降低能源消耗,做好植物废弃物集中处理和循环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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