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招实施细则出台 烈士子女高考总分加20分
福州新闻网5月31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许含宇)2018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昨日出台,备受关注的相关加分政策也随之出炉。与去年相比,今年高考加分和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政策总体保持稳定,其中,烈士子女(含公安烈士子女)由去年规定的文考总分可加10分变为加20分。
6月4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考生必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持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身份证明)到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签领本人准考证(不得委托他人代领),并提交“2018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须考生本人签名)和“考生须知”(须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名);6月6日前,熟悉考场,接受考风考纪、诚信考试和法治警示教育,参加外语听力试听。
考生必须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考生应按时参加考试,遵守考试规则、考试纪律,服从监考指令和考点的其他管理安排,自觉诚信考试。届时,考试成绩由考生本人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不向社会公布。
全国统考科目中的外语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6个语种,由考生在报名时任选其中一个语种参加考试。外语科目考试试题包括听力考试部分,听力考试部分卷面分值为30分。值得一提的是,选考英语或日语的考生,报考高校外语类专业,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外语口试成绩作为高校录取时的参考。
高考成绩发布和各类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公布之后,考生填报志愿。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填报志愿,逾期不予补报。各批次常规志愿录取过程中尚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及时在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上公布,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征求志愿。
届时,省招委会将根据高校在我省的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统考成绩,分类确定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向社会公布。根据安排,录取工作于7月上旬开始,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其中,文史、理工类设本科提前批、本一批、本二批和高职(专科)批四个批次;艺术类设本科提前批、本科A批、本科B批和高职(专科)批四个批次;体育类设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两个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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