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毒洗钱全隐形?比特币交易虽隐蔽仍难逃网络监管
案例二 洗钱
抢得百万赃款 欲比特币洗白
在另一起案件中,比特币的角色从毒资又变为了转移赃款的洗白工具。李某伙同王某、施某等人对从事卖淫的妇女霍某预谋抢劫,后从霍某银行卡内转走人民币170余万元。在得到这笔钱后,李某等人将钱款通过比特币账户予以转移,并分得赃款。李某此前曾因犯诈骗罪、合同诈骗罪于2008年被北京市宣武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7年。后李某因患急性再生障碍性贫血被保外就医。
据同案犯王某交代说,他与刘某等人对卖淫女霍某实施抢劫时,在几人的殴打和逼问下,霍某告诉了王某等人银行卡、支付宝的密码,他们便将霍某170余万元转走。
寄希望于比特币洗白赃款,也是李某等人敢于大胆实施抢劫行为的原因之一。据王某称,李某作案前就告诉他们,说抢的钱可以通过买卖比特币转到境外,再转回来,这一来一回,公安机关便不好追查了。
幻想破灭被抓 一审获刑九年
作案后,王某就将霍某的100余万元转到了案外人吴某的账户中。李某则在微信里指挥,要施某用笔记本电脑操作,用吴某的账户将钱全都买了比特币。虽然李某认为通过购买比特币可以洗白赃款,但实际上民警很轻松地就查到了交易记录。
经民警前往比特币平台调查,吴某的账户在案发后第二天有交易记录29笔,共充值170余万元。该账户购买比特币后,通过比特币地址转入另一个二级地址,然后分两笔转入一个三级地址。除了提现50万元外,其余的110余万元,李某等人全部用于购买比特币,共计430余个。
然而在法庭上,李某对于公诉机关指控其犯有抢劫罪却不承认,李某辩解自己不知道王某他们要抢劫,自己只是洗钱而已。但法院经审理认为,有证人王某、施某等人证言等证据,能够证明其参与预谋抢劫并在王某、施某抢劫时帮助转移财产。
最后,法院一审判处李某有期徒刑9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与前罪没有执行的有期徒刑8年9个月,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6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律师解读
比特币交易虽隐蔽
仍逃不掉网络监管
自从比特币“诞生”开始,它就吸引了无数的 “追逐者”。那么,比特币到底为何受到不法分子青睐呢?对此,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李娜律师认为,首先,比特币存在于网络虚拟空间中,涉及大额收支时不会发生像银行那样去严格登记和审核使用者的信息,而且社会大众对新兴的比特币了解的不够全面;其次,比特币不是法定流通货币,不能在市场上进行流通,其交易具有一定隐蔽性和私密性,不易被发现。
另外,虽然包括我国在内的诸多国家法律规定,除法定货币以外的其他形式的货币不能在市场流通,但对未在进入市场流通的情况下使用其他类型货币或代币票券的情形予以禁止,这也是比特币成为不法分子“青睐”的原因之一。
那么不法分子使用比特币进行买卖毒品、洗钱等不法活动时,是不是就可以高枕无忧、不留痕迹呢?答案是否定的。
李娜解释说,比特币作为虚拟网络中存在的货币,在交易过程中有一定隐蔽性和私密性,但并不意味无法发现,例如通过网络交易将违法所得转换成比特币,再将比特币通过后续交易转换成其他形式的财物或人民币,将违法所得“洗白”的洗钱行为,虽然所涉及环节众多,但不法分子在存放、使用的过程中,相应的痕迹信息都可以通过网络监管发现蛛丝马迹。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明知是毒品、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恐怖活动、走私、贪污贿赂、破坏金融管理秩序、金融诈骗的犯罪违法所得及其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而提供资金账户的,或者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或者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或者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行为都将以洗钱罪追究刑事责任。一旦不法分子留下犯罪痕迹,他的违法犯罪行为也将无处遁形。
(北京晨报记者 黄晓宇)
- 日新闻排行榜
- 周新闻排行榜
- 月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