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州公积金贷款、提取业务不再需要身份证复印件
2018-05-16 07:37:10 来源:福州新闻网 作者:毛小春
福州新闻网5月16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毛小春 通讯员 黄玲珊)记者昨天从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15日起,缴存职工在该中心各服务窗口办理贷款、提取业务时,不再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改由中心柜面工作人员通过身份证识别仪扫描身份证原件,自行打印身份证件或自行复印身份证件存档,且不收取费用。
【责任编辑:燕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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