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家玻璃杯案开庭 消费者索赔百万同款杯仍在售
消费---索赔百万同款玻璃杯仍在售
王女士的代理律师许浩表示,涉案钢化玻璃杯明显存在产品缺陷,且事先并未对消费者提出必要的提示和警示,构成消费欺诈。
“我们认为,宜家生产涉案的这个钢化玻璃杯,属于缺陷产品,那么宜家还在明知应知的情况下继续销售,没有对消费者提出必要的提示跟警示,所以说应该可以视为构成消费欺诈,根据《产品质量法》第46条规定什么是缺陷产品,它定义是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以及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那么产品有保障人身健康安全的这种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一定要符合这个标准,那也就意味着你衡量一个产品是不是缺陷产品有两个标准,一个是必须要符合国家标准,另一个就是你符合标准也应该不能具有这种不合理的危险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王女士向法院提出了退还货款并二倍损失赔偿共计人民币100余万元的诉讼请求。
许浩律师表示他们希望得到以下赔偿:“一个是退还购物款,这个杯子的购物款是3块9,因为我们认为他构成消费欺诈,可以双倍赔偿,其中还涵盖医药费损失,后续治疗费,因为牙齿包括受伤之后有后续治疗的问题,还有一个可能构成伤残赔偿,还有误工费,护理费,以及营养费,交通费,还有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相关其他的合理开支,共计是大概一百零五万左右。”
昨天记者登录宜家官网查询发现,涉案的这款名为斯黛娜的玻璃杯依然在售,其产品描述称:“这款马克杯由钢化玻璃制成,十分坚固,耐摔耐热。由于玻璃非常耐热,可以用这款杯子盛装各类冷热饮品。” 据了解,该案原定于3月15日在北京大兴法院开庭审理,但由于被告宜家一方当天并未到场,因此庭审临时取消。
昨天晚间,宜家方面回应中国之声表示,王女士受伤后宜家对此事非常重视,并积极与其沟通,但双方就赔偿数额未达成一致。目前由于此事进入诉讼程序,宜家方面会积极配合并尊重法院判决。宜家企业沟通部沈雁:“王女士受伤以来,宜家对这件事一直是非常关注的,我们也多次希望与她主动沟通,并也提出了具体的补偿方案,但是就是因为补偿的数额,双方没有能够达成共识,后来王女士也决定采取法律的行动。对于宜家来说,既然她已经提起了法律诉讼,我们当然是希望能够全力的配合。其实所有的宜家的相关产品我们都是有内部和第三方的机构的质量安全测试的,所以从宜家的角度来说,我们认为斯黛娜玻璃制品是安全的,我们也相信这一款产品是完全符合国家标准的。当然我们也希望是一个很公正的裁决吧,既然现在已经进入法律程序,我们就先看法院这边的判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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