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省份监察委“掌门人”全部产生 监察迈向全覆盖
新华网北京2月1日电(记者 卢俊宇 雷东瑞 李志强)随着2018年省级地方两会纷纷落幕,31省份省级监察委主任已全部产生。
记者梳理发现,从31位省级监察委主任简历来看,“60后”干部是监察委主任群体里的主力军,有26人是“60后”。其中最年轻的是1967年出生的内蒙古监察委主任刘奇凡。其次是重庆市监察委主任陈雍和安徽省监察委主任刘惠,两人都是1966年出生。
31名省级监察委主任均由该省纪委书记出任,且多位是中央纪检监察系统出身。
目前各地的省级监察委密集组建。安徽、湖南、辽宁、江苏、广东等省份已在2018年1月底前完成省市县三级监察委组建工作。四川、河南、山东等省份要求2月上旬前完成组建,云南、河北等省份要求2月中旬前完成省市县三级监察委组建,青海、贵州等省份则明确将在2月底完成组建挂牌。
多省份县市两级监察委已纷纷挂牌亮相。根据公开报道,目前,辽宁、安徽、黑龙江、吉林等省份已完成了县(市、区)监察委员会组建挂牌。
这一系列动作表明,监察体制改革“施工”已进入高峰期,将逐渐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2月,还将有市、县各级监察委员会主官密集上任。从目前的人事任命看,各级纪委书记担任监察委主任居多。
对于监察委主任均由纪委书记兼任的问题,1月4日,中央纪委研究室在解答“如何理解纪委、监委合署办公的意义”时表示,纪委、监委合署办公,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制度安排,对健全党统一领导的反腐败工作体系、完善国家监督体系、提升党和国家治理能力具有重大意义。
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工作报告明确要求,抓紧筹备组建国家监察委员会,为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国家监察法、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产生国家监察委员会组成人员,做好组织机构、干部人事、法律法规准备。
在法律法规的准备上,《国家监察法(草案)》已经完成一审、二审,就等3月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三审。
在全国改革试点全速推进的同时,北京、山西、浙江作为先行试点地区,圆满完成试点任务,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反腐铁拳威力初显。据媒体1月28日报道,全国首例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案件已在北京依法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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