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参与社区养老
2017-12-09 08:29:52 来源:人民日报
本报福州12月8日电(记者 邵玉姿)日前,福建省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力争到2020年,全省60周岁以上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参保率达55%,80周岁以上参保率100%;研究为全省城乡特困供养老人、优抚老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及80周岁以上老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力争2020年实现全覆盖;引进商业保险机构经办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服务,支持有条件地区探索老年人商业护理保险补贴制度。
《意见》明确,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居家社区养老、农村幸福院服务,实现规模化、连锁化运营。推动商业保险机构投资兴办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保障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供应。支持商业保险机构依法依规在投资开办的养老机构内设置医院、门诊、康复中心等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纳入城乡基本医保定点范围。推动建立养老服务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制度。
【责任编辑:刘必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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