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21家企业签订承诺书 年底前处理不合规网约车
泉州市拟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21家企业签订承诺书
年底前处理不合规网约车
神州专车领取网约车经营许可证
本报讯(记者 黄枫 通讯员 林泳坤 文/图)昨日,记者从泉州市交通委获悉,11日,全市拟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21家企业集中签订承诺书,承诺在年底前,对不符合要求的运营车辆进行处理,共同维护良好的出租汽车经营市场秩序。同时,市交通委向企业负责人讲解网约车车辆预受理登记流程。
网约车要接受部门实时监管
据悉,为确保车辆运营安全,维护乘客合法权益,21家企业均承诺遵纪守法,规范经营,严格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按公安机关要求将所有网约车经营业务接入泉州市重点车辆监管平台。同时,按要求安装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和应急报警装置,接入泉州市网约车监管平台,接受相关部门实时监管。
21家企业还承诺,即日起不再购买不符合泉州市网约车准入条件的车辆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并在2017年12月31日前,主动引导不符合准入条件的存量运营车辆采取以旧换新、重新购置等渠道,限时处理到位。此外,按照网约车细则要求,所属车辆在同一时间内仅接入一家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网约车运营服务。经营期间,若平台公司终止经营,企业要与平台公司立即采取协商一致的处置措施,维护各方权益。
网约车可先办理预受理登记
据介绍,市交通委进一步明确规范网约车预受理登记流程,预受理的申请均由平台公司统一通过泉州市道路运输管理系统“企业客户端”提交申请,相关纸质材料同时报送泉州市道管处出租汽车管理科。
对于已经取得网约车平台经营许可企业的车辆,车辆所有人先与平台公司签订接入协议,再向辖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交车辆许可申请及相关材料。经审核符合准入条件后取得预审信息表,平台公司或车辆所有人将预审信息表及车辆许可的相关材料提交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合格后统一提交市公安交警车管部门,车管部门通知相关企业办理车辆使用性质的登记或变更。平台公司在车辆性质登记或变更后,提交车辆行驶证、登记证、已购买的保险单据等,辖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车辆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对于还未取得网约车平台经营许可企业的车辆,则必须在签订预接入协议后,平台公司统一向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预受理申请,按相关步骤办理车辆使用性质登记或变更,待车辆接入的网约车平台获得正式许可后,再向辖区运输主管部门提交正式接入协议及相关材料,申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302部车辆办理预登记
根据要求,车辆所有人与网约车平台公司签订的接入协议必须按照网约车细则要求,载明相关服务规范,比如安装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和应急报警装置等,确保安全有序运营。
市交通委出租科庄科长表示,引导企业承诺上述内容,主要是让企业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规范网约车经营服务,督促企业尽快走上合法合规经营道路,进一步推动巡游车与网约车融合发展,让市民打车出行更安全更便捷。截至目前,全市共有2家网约车公司获得经营许可,302部车辆办理预受理登记,759名驾驶员取得网约车从业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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