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制定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五条措施
宁德网消息(记者 吴宁宁)今后,宁德市实体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将有望得到进一步缓解。近日,市政府印发《宁德市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五条措施》,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其中提出,将加快在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实施“园区流转贷”步伐,2017年在福安市、福鼎市、东侨开发区开展业务,2018年底前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施。
长期以来,“融资难、融资贵”难题制约着宁德市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发展。针对当前宁德市只有个别企业能够直接上市融资,中小微企业的发展除了自有资金以外,主要依靠银行信贷的现状,为解决宁德市中小微企业融资问题,《措施》提出,将发挥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主渠道作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产品有市场、有订单、有技术、无不良征信记录的实体企业加大信贷支持,不压贷、不抽贷,辖区各项贷款余额只增不减,力争年度贷款实际增量10%以上。宁德市银行业协会负责出台银行业金融机构帮扶中小微企业尽职免责公约。
提升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增信功能。充分发挥市级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和福安市、福鼎市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的增信作用,匹配银行业金融机构,解决实体企业因抵押物不足导致融资难的问题。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对担保企业不收保证金;年化担保费率不超过2%,重点项目适当降低担保费率;放宽反担保措施,提高抵、质押物折扣率;力争实体企业及支持“三农”的融资担保额占总担保额70%左右。市县共同设立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风险补偿资金池,出台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和政策性担保机构尽职免责办法,促进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更好地发挥作用。
推动企业融资机制创新。建立工业园区流转贷体系,加快在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实施“园区流转贷”步伐,2017年在福安市、福鼎市、东侨开发区开展业务,2018年底前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施。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动产质押、股权质押、订单质押、仓单质押、保单质押等抵质押贷款业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投贷联动”业务,保险机构创新资金运用安排,通过投资企业股权、基金、债权、资产支持计划等多种形式,为实体企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推广农村两权抵押试点经验做法,推进普惠金融和农村金融的发展。鼓励企业运用融资租赁方式,进行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鼓励企业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直接上市融资,在“新三板”和海峡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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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流转贷”这一贷款模式,旨在解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企业融资担保难题,提高贷款资金使用效率。相关企业以房产和土地为抵押,并由企业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股东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以资产收储公司的收购承诺增信,满足企业厂房装修、购买设备以及生产经营中的流动资金等需求;贷款期限可根据企业生产经营周期灵活确定,最长可达8年,使企业投产周期与融资周期相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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