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司法局一次性取消28项证明 办事将更方便
马上就办打通群众办事“最后一公里”
在清理各类烦扰群众的证明问题中,《若干措施》提出坚决取消四类“烦民”证明和手续,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来证明的一律取消,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积极探索“承诺+监管”方式。明确取消28项公民在申办涉及司法行政各项审批事项或公共服务事项需要提供的证明,其中有7项“证明改为承诺”(见对照表)。
据介绍,“减证便民”的受益群体除了普通公民外,重点突出了方便港、澳、台同胞办事,同时也方便了老年人、军人军属、劳资纠纷群体性案件中的申请人。取消的证明事项多数已经在探索和实践,以文件的形式出台,既符合李克强总理的讲话精神,也回应了百姓的关切和服务需求。
“谢谢你们提供这么多帮助,让我的案件办理得这么快捷、高效!”驻地在海南省某县的现役部队军官徐某对海沧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连声道谢。
原来,今年1月,徐某因公出差到厦门,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受伤,经住院治疗后康复出院。现因工作需要,徐某需返回部队,但交通事故的理赔和伤情后续治疗等尚未处理。5月2日下午,徐某来到海沧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得知情况后,海沧区法律援助中心启动“绿色通道”,特事特办,免于经济状况审查,仅用30分钟即办结申请、审核、审批、指派、承办律师对接等系列工作,为徐某提供了“一站式”的法律援助。
针对涉军法律援助案件实行特快办理,此举旨在依法积极协助部队处理官兵及其亲属涉法问题,有助于积极推动厦门市、区的双拥模范创建工作。
《若干措施》要求,各窗口单位、各业务部门要全面梳理和公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加大服务方式创新力度,精简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改进服务质量。要加快区域性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推动法律援助、医患纠纷调解、公证、律师、司法鉴定等便民办事窗口功能升级,为群众提供项目齐全、标准统一、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落实“马上就办”,消除“中梗阻”,打通群众办事“最后一公里”。
信息跑腿开展办证“最多跑一趟”试点
随着“互联网+”和“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如何变“群众奔波”为“信息跑腿”,变“群众来回跑”为“部门协同办”,也成为《若干措施》关注的重点内容之一。
《若干措施》明确提出,推进信息共享业务协同,打造“智慧司法”,依托科技信息企业,探索服务外包方式,推进司法行政数据服务中心(数据共享平台)建设,协调对接城市公共安全信息管理平台、社区网格化信息管理平台。支持鹭江公证处加快公民信息档案馆建设,运用“互联网+”建设“掌上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平台,促进办事部门公共服务与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司法鉴定机构等专业法律服务机构“线上线下”相互衔接,变“群众奔波”为“信息跑腿”,变“群众来回跑”为“部门协同办”,从源头上避免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等现象,为群众提供更加人性化的服务。抓紧12348法律咨询热线平台建设,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多样化服务。
《若干措施》还要求,提升服务能力转变工作作风要从群众利益出发,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加强作风建设,真抓实干。精简会议,减少办文程序,让各级领导干部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转移到思考和谋划为民服务、为民办实事上来。倒逼改革,转变工作模式,从“避责思维”变成“负责思维”,从“群众不便”变成“部门不便”,从“坐堂办证”变成“出门办证”。扎实开展当事人办证“最多跑一趟”试点工作,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对公证服务的新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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