摔断玉镯女子失联 律师称游客“跑路”说法不当
再起风波
摔坏“30万”手镯后游山玩水?
姐告玉城方面称女游客“玩消失”,隔空喊话求正名
李月超认为,不是没有办法解决当前各方的困惑,“只要她真的能证明自己无力赔偿,公司和市场的一些爱心商家都愿意资助。”
玉城工作人员称,费建勤当时含糊其辞,“她诉苦称自己江西老家有两三套房子,但因为丈夫治病的原因变卖了,可她一会说丈夫病重,一会又说丈夫死了;一会说儿子还没大学毕业,一会又说儿子已经工作了。”
“但现在的问题是,她昨天(6月29日)开始就电话失联,和我们玩消失。”6月30日,李月超在其办公室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外界误解越来越深,他们不得不隔空喊话,希望费建勤女士为玉城正名。
“林氏翡翠喊价30万,不代表这只手镯就需要30万成交,它有一个讨价还价的过程。如果费建勤不认可瑞丽市宝玉石协会的评估,她可以找其他地区的机构来评估。”李月超说。
姐告玉城的“愤怒”还在于,费建勤在“摔坏30万手镯”事件后竟然还有心情游山玩水。
红星新闻记者掌握的两段视频,记录了费建勤在事发后的部分行迹。一条视频显示其坐在疑似游船上,另一条视频显示其坐于某红木门店前,两段视频有画外音称:“摔坏30万玉镯的费女士,开心得要命,逃跑了!”
红星新闻记者证实,两段视频分别摄录于瑞丽边境某河段及市区一红木工艺店门口。红木工艺店的视频摄录于6月28日,此前费建勤在此选购过部分商品。
律师观点
游客“跑路”说法不恰当
判赔和能赔是两个概念
那么,费建勤能“跑路”,有必要“跑路”吗?
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李春光认为,此事件中,游客费某有明显过错,经营者也有明显的责任,“游客承担主要责任,经营者要承担一定的责任或者说次要的责任。”
他认为,对于那些不懂如何佩戴手镯的游客,经营者要能预见风险,为降低这种风险产生,经营者就应该采取铺设足够厚的地毯等措施。
至于费某“跑路”的解读,李春光认为不太恰当,“既然公安部门介入了调解,那么游客的身份是被确定的。费某拒绝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纠纷,商家可直接诉讼,不存在跑路一说。”
他说,经营者如认为侵权行为人拒绝和解,可以直接起诉,但法院判令对方赔偿多少钱和对方能赔多少钱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该赔多少是根据双方的责任和商品的价格决定的,能赔多少则是根据对方的履行能力决定的,判赔多少但对方无能力,法院的判决也不一定得到完整的执行。
7月3日,红星新闻记者从瑞丽市人民法院立案庭了解到,目前,林氏翡翠尚未到法院提请民事诉讼。据悉,瑞丽市人民法院此前打算组织的一次庭前调解,费女士称自己身体有恙,调解延迟一日,但次日费女士即失联。
而在事发地姐告玉城外,已多了一块“友情提示”牌,上面书写“本市场……珍贵珠宝玉石较多,请顾客朋友轻拿轻放,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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