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为买房假离婚 妻子拒绝复婚男子人财两空
2017-06-13 14:54:46 来源:广州日报
女方指责男方 烂赌又不顾家
为了证明是假离婚,阿亮在法庭上搬出各种证据:离婚登记后阿亮为双方居住的房屋缴纳电费的票据以及阿亮与阿芳的合照,主张离婚登记后他们仍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对此阿芳表示,双方共同居住也不能证明离婚登记为假离婚。
阿亮还请同事陈某及堂妹刘某出庭作证。同事陈某称,他于2016年多次与阿亮、阿芳一起吃饭、旅游,阿芳均以阿亮妻子的身份出现。堂妹刘某称,阿亮、阿芳于2016年春节期间前往她家吃饭,阿芳仍以阿亮妻子的身份出席。
阿芳表示,阿亮以“净身出户”的形式离婚,是因为阿亮经常赌博,极少照顾家庭,佛山某房及广州某房是阿芳父亲支付大部分款项购买或出售婚前财产购买。阿亮对此不予确认,称自己是尽职的父亲。
查无法律依据
驳回男方请求
法院审理后认为《离婚协议书》属阿亮、阿芳的真实意思表示,双方已于签订协议当天办理离婚登记,故该协议已生效,两人均应依协议约定履行,一审判决驳回阿亮的全部诉讼请求。阿亮不服并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办理离婚手续仅须男女双方自愿即可,婚姻登记机关无须审查男女双方是否感情破裂,也无须考虑办理离婚登记的理由。
人们常说的“假离婚”是指男女双方仍有夫妻感情但已办理离婚登记的情形,但离婚与否仅看双方有无办理离婚登记,办了离婚登记就是“真离婚”,所以法律上并无“假离婚”一说。一旦办理离婚登记,双方就必须按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履行,不能以双方感情未破裂为由不履行离婚协议。且一旦办理离婚,男女双方就属单身,均可自由与其他人登记结婚,根据婚姻自由的原则,双方即使约定何时复婚,该约定亦属无效。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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