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家长市区骑超标电动车接送孩子 将遭全校通报
2017-03-30 11:31:05 来源:闽南网
闽南网3月30日讯 27日是第22个“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27日~31日是第10个“福建省学校安全教育周”。周一,泉州各校举行安全教育周启动仪式,向广大学生宣传交通安全常识及“五不五要”、“六不六要”规定。一场针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席卷而来。
这两个月,泉州连续发生三四起涉及学生死伤的交通事故。本月21日、25日,短短不要一周的时间,泉州市教育局发出两封致家长、学生的信,内容一封涉及防止溺水发生,另一封则是围绕交通安全。本月24日,泉州市教育局、泉州市公安局联合下发通告,即日起至6月底,全市将开展进一步强化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整治工作。
“学生的交通安全,学校做好宣传教育同时,同样需要家长以身作则、督促到位”,泉州市教育局相关科室负责人介绍,不少涉及学生的交通事故,本身是家长交通意识淡薄、不守交规引起。还有家长图方便,随意帮孩子办理共享单车,而埋下交通隐患,要知道未满12周岁的儿童禁止骑自行车上路。
学生的安全,教育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及学校已行动起来,家长们是否也该同步跟进,多向孩子宣传安全教育,最关键是要以身作则。海都记者留意到,仍有不少家长图方便,使用超标电动车接送孩子上(放)学。目前,各中小学已向家长发出共同遵守交规的通知,并提到家长如若骑超标电动车载孩子上下学,一经发现将受到劝阻,学校还将情况全校通报。
据了解,各地公安部门每周将辖区内学校发生的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情况,通报当地教育部门。教育部门还将结合校门口视频监控资料和日常掌握的情况,定期将本校学生的交通违法行为,在全校范围内通报、批评、教育和引导学生及家长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抵制不文明、不安全交通行为。
【责任编辑:燕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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