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抓实全面从严治党 创新机制推动责任层层落实
巡察问责常态化 警钟长鸣引为戒
从严治党,既要强调责任担当,又要强化督查追究。
在日常监督方面,莆田充分发挥“两系统一监督员”的作用。“两系统”指“三公经费”电子监察系统、交通卡口监控系统平台,今年初以来通过平台共查实13个问题线索,处理27人;“一监督员”指党风廉政监督员,该市组织7个监督员小组赴各县区和市直单位的重要节点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共发现上报问题线索46个,查实19个,处理30人。
“监督,关键要建立常态化巡察问责机制。”莆田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说。
去年9月,莆田成立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巡察一组和二组分别对市林业局和住建局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巡察。之后,全市1县4区也建立县(区)委巡察工作机制,仙游县作为巡察工作试点,去年10月成立2个巡察组,巡察过程中发现县水务局原局长、县发改局局长雷雪峰违纪问题线索,予以立案审查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巡察不是走马观花,更重要的是扩大、延伸检查面,聚焦问题线索。”莆田市委巡察办负责人说,在巡察市林业局期间,巡察组延伸检查全市5个县、区的林业局,抽查30多个乡镇林业站和部分村居;巡察市住建局期间,延伸检查其下属31个企事业单位和13个协会(学会)等。首轮巡察,2个巡察组共进行个别谈话158人次,查阅文档、账册等资料929卷,被巡察的2个单位,在项目建设、资金使用、审批验收等方面共发现问题19个。
在此基础上,莆田市委印发《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制定《巡察工作流程》《巡察工作人员“五不准”规定》《巡察人才库管理暂行规定》等规定,细化巡察工作任务要求、方法步骤、责任权限等,对巡察工作作了进一步规范。同时,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建立与纪委监察、组织、政法(公检法)、审计等部门的配合协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成果互用;建立问题分类办理机制,明确问题线索和信访件的移交去向,限期跟踪督促办理落实情况。
据悉,莆田在首轮巡察中发现党建工作弱化、班子凝聚力不强、违反八项规定精神、“三会一课”制度不健全、党费收缴不规范等问题41个,发现党员干部违纪问题线索22条。截至目前,已党纪立案并移送司法机关2人。(记者 陈荣富 通讯员 徐青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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