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已有9300辆新能源汽车 新建住宅须建充电设施
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资料图)
厦门网讯(厦门日报记者林露虹)在厦门,电动车车主充电将更便捷。市发改委副巡视员王巧莉昨日做客厦门市人民政府网在线访谈时介绍说,我市已要求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且已建设充电设施的非固定产权停车泊位不应低于总车位的20%。此外,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应不低于10%。
随着节能减排理念的深入人心,新能源汽车逐渐成为市民出行的新选择,与之对应的,我市充电桩的建设也不断推进。王巧莉说,截至2016年底,我市新能源汽车已登记9313辆(纯电动汽车5816辆,混合动力机动车3497辆)。在充电基础设施方面,我市已吸引市政开发公司、国网供电公司等国有企业及特来电、菲特奥、星星充电等社会资本投资。2016年全年备案建设公用专用充电桩达1076根。
互联互通,是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关键词。“市面上一些较早生产或建设的设备可能会存在充电连接障碍,这部分不符合现行国标的设施将会逐步被市场淘汰。”王巧莉说,国家陆续发布了电动汽车充电连接、接口、通信、系统等一系列标准,促进不同电动汽车与充电设施间的互联互通,市发改委已要求我市企业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开展充电设施建设与运营。
老市区停车位紧张,如何推进老市区的充电桩建设是不少市民关心的问题。对此,王巧莉表示,一方面,我市将通过对老市区停车位挖潜及土地整理(包括利用边角地等)来拓展空间,另一方面,我市将利用老市区停车场的改扩建机会来增设充电桩。目前,我市已在领秀城等7个小区开展居民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试点,今后将在试点的基础上总结经验推广。
王巧莉介绍,根据规划,到2020年,全市将推广新能源车辆2.6万辆,建设充换电设施23座、公交车充电桩540个、公共充电桩4351根及专(自)用充电桩2.22万根,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小于0.9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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