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讨债将人拖上车暴打 把欠债人丢医院门口
集美警方抓获涉案嫌疑人。
厦门网讯(文/图厦门日报记者房舒通讯员厦集宣)做完笔录,按下手印之后,杨某平自己也在唏嘘:为了“出口气”,万把块钱的事,就把自己给赔进去了,实在不值!几个月前,因为一场债务纠纷,他纠集他人,将受害人葛某龙打伤,潜逃数月后终被集美警方抓获。
昨日,记者从集美公安分局了解到,集美警方2017年“打黑恶·缉枪爆”取得阶段性成果,连续破获3起涉恶案件,抓获在逃犯罪嫌疑人9人。记者发现,案件中涉及的金额并非大额,但就像杨某平说的那样,嫌疑人为了出口气,一步错,步步错。
讨不到欠款将人打成轻微伤
杨某平是江西赣州人,今年30岁。说起欠债人葛某龙,杨某平坦承“都是朋友”。2016年,葛某龙找杨某平借了一笔钱。
杨某平说,葛某龙好赌,说好很快就还钱,但一拖再拖,最后剩下1万元欠款,葛某龙“消失”了。找了好久都找不到,杨某平怒了。2016年10月18日,杨某平得到葛某龙在厦门出现的消息,立即叫了朋友段某军等人,火速赶到集美灌口,在格林酒店对面的红绿灯将葛某龙截住。“让你不还钱!”杨某平积攒在心头的怒气瞬间爆发,把葛某龙拖上车一顿暴揍。
车子开到漳州175医院附近时,葛某龙已经一身伤了。杨某平心情平复下来,也知道自己闯了祸,把葛某龙往医院门口一扔,溜了。经法医鉴定,葛某龙所受损伤为轻微伤。
集美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有组织犯罪侦查中队立即展开侦查,发现杨某平已畏罪潜逃,遂将其及同伙列为上网追逃对象。2016年12月15日、12月27日,杨某平与段某军分别被公安机关抓获。
没要到资料打人后敲诈勒索
在另一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张某禄等人与受害人林某的最初纠纷,只是为了5000块钱。
据介绍,林某曾经营一家茶馆,积累了一些客户资料。后来茶馆经营不下去的事,被朋友张某财知道了,便出面牵线,让老乡张某禄花5000块钱,买了林某的客户资料。但收了钱之后,林某非但没给资料,连人都联系不上了。这让张某财觉得很没面子,张某禄也很生气。
2016年12月2日,林某终于出现了,双方约了在集美乐海路一家餐厅见面。“一直在积怨”,被抓后张某禄坦言,钱没多少,但对方一点诚信都没有,每次想起来就一肚子火。所以一见面,张某禄就对林某一阵拳打脚踢。现场群众都看不下去了,报警。
之后,张某禄、张某财将林某强行带上车,一路往龙岩狂奔。途中,张某禄等人提出,林某不仅要还钱,还要出一笔“辛苦费”用以补偿张某禄等人长时间对他的寻找,一共要2万块。林某身上没钱,但又很害怕,只好先在龙岩用微信转了1000元给他们,又打电话向家里人求助。
直到2016年12月3日凌晨1点多,张某禄等人收到林某家人凑的19000元之后,才将他放回厦门。
接案之后,集美警方迅速出击,2016年12月30日抓获嫌疑人张某财,2017年1月4日抓获其同伙温某烊。在警方的强大压力下,犯罪嫌疑人张某禄、黄某华于同日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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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要债务
不能违法
刑法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若致人伤残或死亡的,还要承担更为严重的法律后果。
警方特别提醒,在索要债务的过程中,无论索要的是合理的债务还是高利贷、赌债等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都应当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债权人在向债务人进行合理的主张时,应当通过正当的法律途径解决,切不可动用非法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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