撸起袖子加油干 做“清新福建”的神圣守护者
在刚刚过去的一年,福建的生态环境继续保持全国“优等生”地位——
全省12条主要河流水质继续保持为优,Ⅰ~Ⅲ类水质比例为96.5%,同比提高3.2个百分点,其中Ⅰ~Ⅱ类水质比例为60.1%,同比提高16.4个百分点;
九个设区城市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98.4%,同比提高0.5个百分点,比全国平均水平高19.6个百分点;PM2.5年均浓度27微克每立方米,比全国平均水平低42%;
福州、厦门在全国74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中分列第5位、第4位;
森林覆盖率65.95%,继续保持全国首位……
2016年,我省紧紧抓住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战略机遇,在环境质量高位运行的高起点上持续发力,不仅在体制机制创新上不断突破,为全国的生态文明建设引领探路;更通过令人称羡的环境质量,让八闽的生态画卷更加清新动人,成为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强化顶层设计
引领绿色崛起
生态环境“优等生”的漂亮答卷,福建如何做到?
“清新福建的金字招牌离不开天帮忙,但更关键是人努力。”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坦言,近年来,福建不断强化顶层设计,始于“问”,却不止于“答”,前瞻性地提出了一系列生态文明建设的体制机制,并以此为蓝图,大力推动环境保护工作,为福建当好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探路者”和“引领者”提供坚实保障。
创新生态环保目标责任制。率先在全国成立以省委书记为组长、省长为常务副组长的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率先在全国建立党政领导生态目标责任制,将市长环保目标责任书升格为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率先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开展环境保护督查,共查处289家违法企业,移送公安行政拘留18人,已问责17名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负责人;率先在全省经济运行分析会上把环境保护作为重要内容,统筹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让环保工作不得力的地方“脸红出汗”。
创新环境管理体制。在全省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和脆弱区划定生态红线,并制定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办法。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建立定期和实时环境质量会商机制,及时分析研判环境质量状况和变化趋势,精准实施环境治理措施。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制度。
推进环保市场化机制建设。出台《关于全面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的意见》,排污权交易总额已达3.83亿元,走在全国前列。建立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出台《福建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实施意见(试行)》,建成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系统,已有2277家参评。出台《关于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的意见》;扎实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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