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各地扎实推进困难群众帮扶救助工作
雪中送炭,让救助阳光温暖每个角落
让每一个生活无着落的困窘者得到起码的救助,这是社会文明的标志,也是政府应尽之责。
“如果不是政府救助,我们真不知道日子怎么过下去。”1月18日,紧握着前来慰问送温暖的民政工作人员的手,惠安县紫山镇官溪村村民王振木感慨万千。由于身患残疾没有劳动能力,他长期靠低保救济。去年妻子又查出尿毒症,让原本贫困的家庭不堪重负。“多亏政府救助雪中送炭,为我们一家人点燃希望。去年我们一家三口领到低保金和临时救助金近18000元。”
低保金让贫困家庭看到希望,“救急难”救助机制帮困难群众解燃眉之急,救助站成了流浪乞讨人员临时温暖的家……近年来,我省建立起基本的社会救助制度,确保困难群众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据统计,全省现有城乡低保对象54.62万人、农村特困人员7.55万人。省委省政府始终把困难群众冷暖放在心上,2016年全省农村低保省定最低标准由2300元提高到2650元,城市低保、农村低保对象年人均补助水平同比分别提高14%、17%;医疗救助筹资标准由救助对象每人每年200元提高到400元,实施医疗救助260多万人次;临时救助资金按户籍人口每人每年7元的标准筹集,实施临时救助13.03万人次;对困难残疾人生活发放每人每月50元生活补贴,将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50元提高到100元,对二级重度残疾人发放每人每月50元护理补贴,目前已发放补贴超过5.5亿元,惠及61.5万名残疾人。
灾害无情,人间有爱。去年是我省近5年来灾情最严重、受灾人员最多、灾害范围最广的一年。面对台风、洪涝、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频发的考验,我省各级主要领导干部都是第一时间深入重灾区现场指挥,将党和政府的关爱覆盖救灾救助全过程,传递给每一个家庭每一位受灾群众。
2016年,我省启动省级Ⅲ级救灾应急响应3次,紧急转移危险区域群众209.26万人次,解救被困群众2.35万人,避免人员伤亡345起。灾后全省需要重建的农村住房达6230户,省政府迅速制定下发了“1 10”灾后恢复重建实施方案,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无缝对接,开辟绿色通道,坚持特事特办。各级加大农村住房灾后重建扶持力度,省级补助由一般户1万元、特困户1.5万元,分别提高至2万元、2.5万元,新型农村住房保险对全倒房理赔最高标准由1万元提高到2.5万元。目前,农村住房灾后重建已基本完成,其中近6000户重建户已搬入新居,温暖迎新年。
临近春节,为了让困难群众温暖过年,省级财政又专门下发慰问资金630万元,同比增加225%。各地也纷纷组织慰问城乡低保、五保对象36.95万人,发放慰问金额及价格补贴1.93亿元。
“即便要过紧日子,也只能紧政府,不能紧民生,甚至需要加大支出力度。”这已成为我省广大干部的共识。连续五年来,我省涉及民生支出占到公共财政支出的70%以上。
在中办、国办督查组走访中,大田县建设镇建设村困难老党员田上远动情地说:“没有共产党的帮扶政策,我们家就不能扛过困难。真心感谢共产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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