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耕地修复与保护工作
2017-01-23 15:12:29 来源:福建日报
省人大代表,致公党中央委员、福建省副主委鄢萍等提交关于制定《福建省耕地修复与保护条例》的议案,旨在通过立法,使我省耕地修复与保护工作有法可依,保障其有序、规范、长效开展。
议案提出,在立法中注重构塑我省耕地修复与保护工作的程序框架。建立耕地平台数据库、耕地污染和损毁清单,确定修复及保护优先次序。做好修复保护过程中的技术标准界定工作,以刚刚出台的耕地质量国家标准为指引,制定系统的耕地污染及损毁评估和修复标准指南。建立修复后土地监管长效机制,动态化监测和规范化管控要双管齐下。
从战略高度着眼耕地保护立法,探索运用更多经济手段保护耕地资源。一是完善“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等农业补贴政策,将制订基本农田保护补贴办法、建立耕地保护基金等做法列入立法条款,持续加大对农田灌溉设施维护和农业科研投入的补贴,确保农民增收和农业增产。二是在土地流转中尝试设定限制耕地用于非农业用途的他项权,使耕地永远失去用作城市建设的开发权,但失去开发权的耕地仍然可以买卖。
议案还提出,在立法中为耕地修复搭建更多平台和保障机制。在实施土地整治工程中将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和修复风险评估作为前置条件,把开展耕地修复治理作为提升耕地数量和质量的重要内容。一是开展“耕地修复再生”试点,并及时总结经验,用以推广。出台引导鼓励土壤修复相关单位或企业加大对新技术、新设备研究开发的帮扶政策。
(记者 李珂)
【责任编辑:赖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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