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被撤学位起诉北大 法院:北大违背正当程序
2017-01-19 12:08:00 来源:北京青年报
争论:涉嫌抄袭论文非学位论文
于艳茹认为,北大作出的撤销博士学位决定在实体和程序上均存在错误。
涉嫌抄袭的论文并不是博士学位论文,北大撤销她学位的决定超越职权。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撤销其博士学位,但该条例中没有任何一个条款授权大学可以根据博士学位论文之外的论文涉嫌抄袭而撤销博士学位。
于艳茹认为,北大并没有发现她博士学位论文存在舞弊作伪情况,但却越权行使了撤销学位的权力;她在校期间已正式发表论文2篇以上,符合学校有关申请博士学位的要求。
于艳茹认为,北大在调查和处理过程中,没有及时向她公开调查程序、处理结论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始终没有让她查阅调查报告、评审意见等重要证据材料,作出撤销博士学位决定前也没有让她申辩,侵犯了她的申辩权。
北大则认为,于艳茹在北京大学读书期间严重抄袭境外学者已经发表的文章,并据此以自己名义发表涉案论文,其行为严重违反国家及北京大学的相关规定。于艳茹发表涉案论文抄袭幅度超过原文的一半以上,已构成严重抄袭行为。
【责任编辑:燕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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