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银行温馨提醒:保护自己,远离洗钱
洗钱为犯罪分子隐藏和转移违法犯罪所得提供便利,为犯罪活动提供进一步的资金支持,助长更严重和更大规模的犯罪活动。洗钱活动与恐怖活动相结合,还会对社会稳定、国家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巨大损失。洗钱掩饰和隐瞒违法所得,使违法所得表面合法化,助长和滋生腐败,败坏社会风气,腐蚀国家肌体,导致社会不公平,败坏国家声誉。
一、远离网络洗钱陷阱
截至目前,我国网民数量已高达5亿多人。在我们获得网络时代的快捷信息和高效沟通的同时,不法分子也利用网络快速传播非法信息,在更广的范围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近年来破获的网银诈骗、互联网非法集资等网络洗钱案件警示我们,对于网络信息要仔细甄别,不要轻易通过网银、电话等方式向陌生账户汇款或转账;对于网络信息要时刻警惕,不可因贪占一时便宜而临终落入骗局。
二、选择安全可靠的金融机构
合法的金融机构接受监管,履行反洗钱义务,是对客户和自身负责。根据我国《反洗钱法》规定,金融机构在履行反洗钱义务中获取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应当予以保密,非依法律规定,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确保金融机构的隐私权和商业秘密得到保护。
网上钱庄等非法金融机构逃避监管,不仅为犯罪分子和恐怖势力转移资金、清洗“黑钱”,成为社会公害,而且无法保障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的安全性。
选择安全可靠、严格履行反洗钱义务的金融机构,资金和个人信息才更安全。
三、三主动
主动出示身份证件办理业务;
主动向金融机构提供真实完整的身份信息;
主动举报洗钱等犯罪活动线索。
四、六不要
不要将身份证、户口簿、护照等租借他人,防止被不法分子利用;
不要轻信中奖、退税、汇款等电话(短信),不轻信、盲从他人调查本人账户;
不要将账户、银行卡、存折、USBKEY转借他人,不法分子可能利用它来从事洗钱活动;
不要利用自己的账户替他人提现;
不要为不明身份的人代理金融业务,或从事不明目的的代理活动;
不要参加六合彩、地下钱庄等违法活动。
中信银行票据总中心正式运营
日前,中信银行票据总中心业务正式运营,运营当日完成近70亿元票据交易,标志着中信银行票据总中心的经营迈出了成功的第一步。
按照非主流业务主流化的战略要求,票据业务将打造成为同业业务的重要支柱之一。在近三个月的调研基础上,中信银行票据总中心成立的方案最终成熟,并通过行长办公会审议。中信银行行长办公会决定,在总行成立票据总中心和在重点地区成立区域分中心,票据总中心按照经营中心的模式设立,并在9月份完成组建。近一个月以来,中信银行票据业务相关制度体系的修订和完善也基本完成。
中信银行票据总中心的正式运营,标志着“非主流业务主流化”战略思想在同业票据业务上的落实。未来,中信银行票据业务将形成总中心与新设立的区域分中心互动格局,搭建中信银行票据业务一、二级市场一体化运作的新体系,实现票据业务的集中和专业运营,推动中信银行票据业务更好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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