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纳入法定传染病管理
2020-01-21 08:33:15 来源:国家卫健委官方微信公众号
经国务院批准,现公告如下:
一、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二、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
特此公告。
【责任编辑:陈然】
相关新闻
- 国家卫健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措施(2020-01-21 08:16:24)
- 成都发现一例输入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疑似病例(2020-01-21 08:16:24)
- 上海确诊第二例输入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2020-01-21 08:16:23)
- 钟南山:14个医护人员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2020-01-20 23:30:21)
- 钟南山: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肯定有人传人现象(2020-01-20 22:11:59)
- 广东确认新增13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确诊病例(2020-01-20 21:13:37)
- 日新闻排行榜
- 周新闻排行榜
- 月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