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去处皆成谜 海砂为工程质量安全埋雷
● 海砂应用是把双刃剑。一方面,可完全取代或部分取代河砂,缓解河砂资源匮乏情况;另一方面,海砂中的氯离子像建筑物里的癌细胞,会造成建筑开裂、寿命减短
● 按照中央八部门通知,海砂开采企业应健全台账记录,在销售海砂时向运砂船舶(车辆)提供每船(车)次海砂来源证明。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重点查验船舶证件、适航情况和海砂来源证明
● 由于生产设备落后,流程不规范,很多洗砂厂仅简单用水捞一下,导致出厂的海砂鱼目混珠。建议国家出台对混凝土中使用海砂氯离子含量进行强制检测的规定,并制定水洗砂设备的相关标准
5月7日,小雨。
在广东大亚湾惠州国际集装箱码头(以下简称惠州国码),车轮驶过的印痕密密麻麻,一处处小山包似的海砂堆凸起,砂船正缓缓靠岸卸砂……
然而,这些堆积如山的海砂从何而来?是否经过净化处理?最终又流向何处?《法制日报》记者近日现场采访发现,对于这些问题,广东省惠州市竟然没有一个监管部门能够回答清楚。
实际上,关于海砂的开采和运输,原建设部早在2004年9月就发布了《关于严格建筑用海砂管理的意见》,要求海砂必须经过净化处理,满足要求后方可用于配制混凝土。
去年10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安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海砂开采运输销售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中央八部门通知)。随后,广东省也以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安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等7个部门的名义,转发了中央八部门通知。
尽管多个规定相继出台,特别是中央八部门通知下发半年后,海砂违规开采和生产的现象却依然没有得到遏制。
砂船作业繁忙
海砂来源不明
海砂,顾名思义就是海中的砂石。作为仅次于石油天然气的第二大海洋矿产。海砂有众多用途,其中最主要的用途之一,就是作为工程建设的原材料。
大亚湾,位于广东省东部红海湾与大鹏湾之间,是中国南海重要海湾。1993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惠州大亚湾(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隶属惠州市。
位于大亚湾的惠州港是国家一类口岸,包括东马、荃湾、澳头三大港区,是广东省以外向型经济发展和大型临海工业开发为依托的重要港口。
经过知情人指引,记者于5月7日抵达位于惠州港的惠州国码。资料显示,惠州国码主要经营范围是建设、经营和管理惠州港荃湾港区集装箱码头泊位及其相关的后勤场地,以及上述码头泊位的装卸作业与设施及相关物流服务。
在惠州国码右边,有一个蓝底白字的“5#”指示牌。沿指示牌方向有一条小路,可供一辆货车通过,往前走就是海边。放眼望去,码头内有好几处海砂堆,一艘砂船正靠在岸边忙着卸砂。
记者正要靠近卸砂的砂船,被岗亭里的保安拦住,“里面是作业区,只有经过登记的车牌才能进去”。
记者佯装是来买砂的,保安说码头不能交易,“如果要买砂,就到惠州国码对面的砂场去买”。
在惠州国码的马路对面,有一家挂牌的“兴益丰砂场”。沿着疏港大道往前走,还有几家不知名的砂场。在堆放的海砂里,可以看到许多贝壳残片。
知情人告诉记者,每天,这里都会有几百辆车将海砂运往各地。
惠州大亚湾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钟进尚告诉记者,大亚湾以前有10多家砂场,经过清理整顿后,现在只剩下3家了,“至于有的砂场没有挂牌子,这个不属于工商部门管。只要砂场实际经营的范围和工商登记的一致就行了”。
惠州大亚湾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科一名肖姓科长补充说,目前砂场的砂,基本上是由东莞、珠江口等地海运过来的,主要销到本地的搅拌站,“目前,国家没有规定海砂不能买卖。市场监管部门主要负责经营主体的监管,看是否属于无照经营。至于海砂是从哪里来的,海事部门应该最清楚,因为运砂船到港后要报关。”
惠州大亚湾海事处副处长张丙军说,所有船舶进入港口,确实都要通过手机向海事部门报关。但海事部门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水上交通安全、防止船舶造成水域污染,以及进行船舶的安全管理,“海事部门只管船,不管货。至于是海砂还是河砂,以及砂是从哪里来的,都不属于我们的管辖范围”。
据张丙军介绍,在2018年全年,惠州大亚湾海事处共处罚运砂船59宗,罚款30.4万元。2019年1月至今,共处罚运砂船58宗,罚款59.2万元。“所有处罚并非是因为运输海砂,而是违反船舶的相关管理规定。”张丙军说。
记者在一份对飞达178散货船的处罚资料中看到,船主为安徽华辰船务有限公司,2019年4月10日从福建厦门运砂出发,4月18日到达惠州港。因安徽华辰船务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报关,惠州大亚湾海事处对其处罚2.3万元。
部门相互推诿
谁来核查存疑
按照中央八部门通知,违法违规使用海砂,会因氯离子含量超标造成钢筋锈蚀,给建设工程质量和结构安全带来隐患,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地方各级相关部门结合本地实际,采取有效措施,严厉打击非法开采、非法运输销售、违规使用海砂等行为,加强对海砂开采、运输、销售、使用管理,切实保障工程质量安全。”
同时,中央八部门通知,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严格海砂开采许可管理,督促海砂开采企业和个人按照批准的范围和方式规范有序开采海砂。海砂开采企业应健全台账记录,在销售海砂时向运砂船舶(车辆)提供每船(车)次海砂来源证明。
5月9日,记者来到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一名赵姓副主任对记者说,与海砂相关之事与住建局无关。
记者拿出了中央八部门通知,这名赵姓副主任仔细看过后说,根据文件,住建局只管搅拌站等生产企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记者应该到惠州大亚湾开发区的住建局去采访”。
据惠州大亚湾开发区住建局建设工程管理办公室主任张利生介绍,大亚湾有4个搅拌站,目前停产了一个,还剩下3个。对于海砂管理,住建部门只是末端管理,也就是说,所有砂石只有到了建筑工地和搅拌站,住建部门才介入调查。“至于砂石从哪里来,到哪里去,我们都不管。海砂和河砂最本质的区别,就是氯离子含量。因此,无论是海砂、河砂,还是机制砂,只要检测氯离子的指标不超标就行了。”张利生说。
惠州大亚湾开发区住建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一名朱姓站长向记者提供了一份2018年4月3日至2019年5月9日检测中心(砂氯离子含量)检测情况统计表。统计表显示,惠州大亚湾开发区的工地和搅拌站,经过847次送检、抽检,不合格数和不合格率均为零。
在惠州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罗辉告诉记者,在国家和省级层面,自然资源部门有海砂管理的职责。“但这轮机构改革后,市一级的自然资源部门没有了管理海砂的职责。事实上,我们也从来没有管过海砂的事。”罗辉说。
记者采访发现,惠州市自然资源局机构改革挂牌后,惠州市国土资源局大亚湾区分局还没有挂上新的牌子。惠州市国土资源局大亚湾区分局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陈伟峰说,惠州港的海砂,绝大多数来自于外地,“到了惠州港的海砂,已经进入流通领域,不属于国土部门的管理职责”。
同样,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挂牌后,惠州市环境保护局大亚湾区分局也没有挂上新的牌子。惠州市环境保护局大亚湾区分局副局长廖远光说,环保部门主要负责海砂开采的环评工作,由于惠州港的海砂都来自外地,“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我们不能到外地的开采点去执法”。
按照中央八部门通知,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海砂运输船舶的检查,重点查验船舶证件、适航情况和海砂来源证明。
惠州市交通局法制室一名吴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惠州市交通局不管海上的船舶,目前主要是联合交警部门在陆地上查车辆的超载超限,“如果是危化品的车辆,我们也要管。但海砂是普通货物,如果不超载超限,我们也就不管了”。
据惠州市交通局港口管理科科长陈湘粤介绍,港口管理科的职责是办理港口经营许可证,对码头的建设进行管理,同时对非法装卸进行整治。“至于海砂的来源,我们没有办法查清楚。记者要想了解海砂的来源,可以去找海事部门。此外,也可以去找码头了解,因为他们要收取码头堆放费用。”陈湘粤对记者说。
按照陈湘粤提供的号码,记者联系上了惠州港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林丽滨。林丽滨告诉记者,他们只负责砂石在码头的堆放,并收取码头费用,没有必要了解海砂的来源,“即使知道了海砂的来源,这也属于企业的商业秘密,不能随便对外泄露”。
据知情人反映,目前堆放海砂最多的,应该是惠州国码。每吨海砂按21元收取费,每月收取的装卸费多达数千万元。陈湘粤称,惠州国码立项审批的是集装箱专用码头,卸载散货不符合规定,“我们已责令惠州国码停止此项业务”。
强制检测缺位
海砂鱼目混珠
近年来,国家禁止江河湖泊采砂的政策力度越来越大,天然砂价格暴涨且供不应求。
惠州市水务局公布的材料显示,惠州市每年砂石需求量约为720万立方米,而目前本地有资质采砂企业的日销量仅为0.2万立方米,本地河砂仅能满足需求量的6%。
与此同时,河砂价格节节攀高,一立方海砂的价格只有河砂价格的一半。海砂和河砂,价格每立方相差百元。河砂远不能供应,使用海砂是必然的结果。在知情人提供的一则购砂信息中,记者看到:1吨起至199吨,每吨售价86元;200吨至499吨,每吨售价85元;500吨至1499吨,每吨售价84元;1500吨至2499吨,每吨售价83元;2500吨至3499吨,每吨售价82元;3500吨以上,每吨售价81元。注明“以上砂价仅限于水泡砂”。
记者以需要600吨水泡砂为由,打通了发布购砂信息负责人的电话。对方告知砂场就在惠州港的对面,“如果一次性地将600吨砂运走,每吨价格可以降低1元”。
知情人告诉记者,所谓水泡砂,实际上就是海砂。如果真要把海砂中的氯离子含量降低,就得经过反复多道的淡水冲洗,这样一来成本会很高,“目前,整个惠州市没有批准成立一家从事水洗砂的企业。绝大部分的海砂是用海水冲洗,简单过滤掉一些贝壳类等物质”。
我国拥有漫长的海岸线和广阔的浅海,海砂资源丰富。但海砂属于国家控制的资源,开采经营权的砂场要通过招标获得。记者从广东省政府的一份《关于做好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身上供应保障工作的会议纪要》中获悉,截至今年3月,广东全省只剩一个海砂采区,年供应量仅200万立方米。
相关文件显示,广东省全年用砂总量为8000万至1亿立方米,其中河砂占比18%、机制砂占比12%、海砂占比70%。以广东省全年用砂9000万方折中计算,海砂用量达6300万方。
《法制日报》记者采访得知,随着河砂资源的枯竭和限采,建筑用砂的需求量又在不断增加,建筑用砂供需矛盾越来越激烈,一些沿海地区开始加快海砂的开采。在广东建筑材料市场,建筑使用海砂已经是一个公开的秘密。
据业内人士反映,海砂应用是把双刃剑,一方面,海砂可完全取代或者部分取代河砂,缓解河砂资源匮乏情况;另一方面,海砂中的氯离子,就像建筑物里的癌细胞一样,会造成建筑开裂,寿命减短。“因此,如何科学、规范、合理地淡化、使用海砂,显得尤为重要。”
按照原建设部发布的《关于严格建筑用海砂管理的意见》,对钢筋混凝土,海砂中氯离子含量不应大于0.06%。若必须使用海砂时,则应经淡水冲洗,其氯离子含量不得大于0.02%。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现有建筑材料的检测分两种,单一材料检测和混合材料检测,海砂单一检测可能氯离子超标,但制成混凝土检测则可能达标;现在达标不意味着未来也达标,因氯离子释放是动态的,“此前被曝光的项目,使用的商品混凝土都混入了海砂,但检测都合格,反映了监管环节的缺失”。
相关专家称,在国家工程验收标准中,并没有要求对混凝土中使用海砂氯离子含量进行强制检测。此外,目前大多数海砂净化,只靠原始的晾晒或冲洗。由于生产设备落后,流程不规范,很多洗砂厂只是随便用水捞一下,导致出厂的海砂鱼目混珠。
“因此,建议国家出台对混凝土中使用海砂氯离子含量进行强制检测的规定,同时制定水洗砂设备的相关标准。”这名专家对记者说。(记者 王阳 章宁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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