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连江发布防控疫情重要通告
连江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当前,国内疫情防控工作形势严峻复杂。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部署以及春节、冬季疫情防控要求,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现就我县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疫情防控措施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加强公共场所管理
1.商场、超市、农贸(集贸)市场、餐馆、酒店、电影院、歌舞娱乐场所、公园、景区、医院、学校、养老院等公共场所入口处,必须张贴健康码图识和“一米线”、“请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宣传标识,配备体温测量设备,所有人员健康码和体温检测正常、佩戴口罩方可进入。所有人员乘坐电梯、公交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或者进入密闭场所必须规范戴口罩。
2.所有公共场所须配备适量口罩、手套、消毒剂、测温仪等防疫物资储备,员工应加强个人防护,佩戴好口罩。对重点部位包括公共区域的台面、电梯按键、自动扶梯扶手、把手、开关、水龙头等增加消毒频次,有条件的可配备免洗手液。
3.商场、超市、餐馆等公共场所在消费者排队消费区域,应设置“一米线”,安排工作人员加强疏导和引导消费者保持安全距离,尽量减少和避免人员聚集。提倡自助购物、非接触扫码付费等方式,减少人员接触。
二、加强个人防控。广大居民在人群聚集处应坚持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养成勤洗手、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等良好卫生习惯,倡导使用两双筷子、饮食分餐等生活方式。尽量不串门、不聚会,减少不必要的人群聚集活动。家庭私人聚会聚餐等控制10人以下。加强个人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咳嗽、发烧等症状,一定要及时到规范医疗机构就诊。
三、加强冷链防控
1、农贸(集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服务单位等冷链食品经营单位,对无“四证”的进口冷链食品及其制品,一律不得采购、销售、使用;各类餐饮服务单位暂不提供进口冷链生食,要加强经营场所消毒、通风,从业人员要落实好疫情防护措施,勤洗手,上岗期间全程佩戴口罩。
2、广大居民购买进口冷链产品时,要主动查验产品核酸检测报告和消毒证明,尽量避免徒手直接接触食品和内外包装,做好自我安全防护。
四、减少人员流动。广大居民春节期间非必要不出行、不出省,不到境外、中高风险疫情地区探亲、旅居,尽量“留连过年”,企业尽量不停工、不停产,大学生尽量不返乡、不离校,机关干部要带头留在本地过年,省外的连江乡亲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不返连,留在当地过年。
五、减少公共活动
1.大型文化活动、体育赛事等原则上一律停止,确需举办的应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
2.公务会议等大型活动尽量采取线上方式,确需线下举行的,须尽量压缩规模、控制人数、精简议程。参加人数在50人以上的,须制定完整的防控预案,由承办单位承担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3.原则上不举办节日祈福、庙会灯会等群众性活动,以及企业年会、培训、过年聚餐等活动,确需举办的,必须尽量压缩规模、控制人数,50人以上的应有完整的防控预案,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由承办单位承担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红白事”一律简办,不邀请省外入(返)连人员。
六、减少人员聚集
1.全县旅游景区、开放式公园等必须限量、预约、错峰入园,景区接待游客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
2.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美术馆、影剧院等场所要减少室内聚集性活动。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影剧院等演出场所观众人数不得超过座位数的75%,上网服务场所、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娱乐场所接纳消费者人数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75%。
3.上述公共场所管理单位应在人员聚集的区域安排专门工作人员加强疏导,尽量减少和避免人员聚集。
七、各乡镇、各开发区、县直有关单位要根据职责要求,强化组织,周密部署,广泛动员,加强对本辖区、本行业上述各类公共场所进行常态化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对拒不按上述规定执行的,依法严肃处罚。
八、欢迎广大居民举报隐瞒境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的人员,对拒不报告、不执行、不配合,违反疫情防控决定的人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连江县疫情防控指挥部举报电话:26230203)
九、本通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连江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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