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醒:卖银行卡或手机卡,小心沦为罪犯的“帮凶”
用自己的身份证办理手机卡、银行卡再出售给他人,轻轻松松就能赚钱。这样的说法是不是很令人心动?看到这里是不是想大声说一句,我不想奋斗啦!!
注意!这种“躺着赚钱”的方式已经涉嫌违法犯罪!
2020年10月10日,国务院召开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决定自10月10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以打击整治“两卡”违法犯罪活动为主要内容的“断卡”行动。
而在2020年12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惩戒治理非法买卖电话卡银行卡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通知要求,凡是实施非法出租、出售、购买“两卡”违法犯罪活动的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月15日前,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积极揭发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问题来了!“断卡”行动中的“卡”是指哪些卡?为什么实施“断卡“行动?“断卡”行动,要打击哪几类人?下面请听鼓楼警方为您讲解。
一、“断卡”行动中的“卡”是指哪些卡?
“断卡”行动中的两卡指广义上的两卡:手机卡、银行卡。手机卡,即包括我们平时所用的三大运营商的手机卡,也包括虚拟运营商的电话卡,同时还包括物联网卡;银行卡,即包括个人银行卡,也包括对公账户及结算卡,同时还包括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当前,全国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正在开展“断卡”行动,严厉打击非法买卖银行卡、手机卡“两卡”违法犯罪行为,主要采取打击、整治、惩戒三大举措,斩断手机卡、银行卡的买卖链条,从源头上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态势。
二、为什么要实施“断卡”行动?
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活动屡禁不绝,对社会造成了巨大危害。而这些犯罪活动的实施都离不开信息流和资金流这两个要素,骗子们利用电话、短信、网络等方式实施诈骗,诱使被害人通过银行卡、第三方支付平台等方式向其转账。在此类犯罪中,最重要的载体就是手机卡和银行卡。因此,开展“断卡”行动能够将电信诈骗的实施渠道掐断,做到从源头上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三、“断卡”行动打击的对象有哪些?
开卡个人:在各地运营商营业厅、银行营业网点开办电话卡、银行卡的人员;
带队团伙:在各类微信群、QQ群发布收购手机卡、银行卡信息,与开卡个人交易,支付费用收购个人开设的“两卡”;
收卡团伙:发布招募带队团伙,接收各带队团伙的手机卡及银行卡后,送交贩卡团伙;
贩卡团伙:发布信息寻找收卡团伙,接收全国各地收卡团伙的“两卡”贩卖给电诈作案团伙使用,通过层层贩卖赚取差价的人员。
再来个案例助您更了解啥为“断卡”行动吧!
为牟取利益,自2020年5月起,犯罪嫌疑人吴某升伙同犯罪嫌疑人谢某杭,用两人的身份证在福州市鼓楼区多处注册电话卡,并将注册的200余张电话卡转卖给他人实施诈骗活动。经查,犯罪嫌疑人吴某升通过倒卖电话卡非法获利人民币9000余元,谢某杭通过倒卖电话卡非法获利人民币2500余元。2020年9月被鼓楼警方查获,同年10月被鼓楼区人民检察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批准逮捕,现已移送审查起诉。
鼓楼警方提醒您:
一、要妥善保管好个人身份证件、银行卡和网银U盾等账户存取工具,不要因贪图小利随意出租、出借、出售给他人。注意保护好个人账号及登录密码等信息,以免造成经济损失,承担法律责任。
二、长期不用的银行卡,要及时办理销户手续,并将卡片磁条和芯片毁损,不要随意丢弃。
三、一旦发现买卖“两卡”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配合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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