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春蕾安全员”推广计划启动
福建日报APP-新福建5月28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何祖谋)在“六一”国际儿童节来临之际,为进一步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提升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增进社会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了解和支持,切实维护和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今日,省检察院在福州举行“同舟共济,检护明天”主题检察开放日暨“春蕾安全员”推广计划启动仪式。活动现场,省检察院、省民政厅、省妇联签订了“春蕾安全员”推广计划合作备忘录,共同推进全省儿童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此次活动发布了“春蕾安全员”的标识、队旗和“春蕾安全员”联系卡。春蕾安全员主要由县(市、区)人民检察院、民政部门、妇联组织中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人员、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村(居)委会儿童主任、妇联主席组成,可以吸收其他未成年人保护部门的工作人员和热心未成年人保护事业的志愿者等参加,其职责主要围绕反性侵、反暴力、反漠视等预防侵害儿童权益的要求,当好辖区内儿童权益保护的宣传员、监督员以及儿童权益受侵害时的保护者、救助者。根据“春蕾安全员”推广计划合作备忘录,选取了三明、莆田两地作为试点,通过积累经验并逐步推广至全省,让更多儿童分享到社会治理能力创新带来的保护红利。
据悉,“春蕾安全员”机制是我省漳州市检察机关、妇联和其他未成年人保护部门,针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创设的一种保护机制,旨在为留守儿童与困境儿童提供触手可及的安全保护。该机制运行三年多来,从刚开始发现性侵案件线索,到现在关注案外未成年人保护的其他问题,如帮助解决户口、监护等,其功能不断延伸和拓展,已逐步发展为一支保护未成年人的有生力量。这次推广计划中组建的“春蕾安全员”团队,增加了民政部门的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这支生力军,意味着民政部门所代表的政府保护与检察机关所代表的司法保护、妇联组织所代表的社会保护形成了更加紧密的合作关系和更加周延的保护网络,是儿童保护力量与资源的再整合,必将取得更大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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