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福州市人民检察院恢复群众来访接待工作
2020-03-27 17:53:28 来源:福州检察之窗
《关于恢复群众来访接待工作的通知》(榕信联办[2020]8号)
根据福州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下发的精神,经研究,即日起,福州市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恢复群众来访接待。
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群众来访接待,特作以下规范要求:
一、来访人的规范要求
1.佩戴口罩。进入接待场所,必须佩戴口罩。
2.测量体温。应主动接受体温测量。若出现体温异常等情况,应服从工作人员采取疫情防控措施。
3.实名登记。应主动做好身份信息和联系电话登记。
4.手部消毒。应主动接受工作人员对其手部进行消毒。
二、接访人的规范要求
1.接访工作人员全程佩戴口罩,戴手套接触来访资料。
2.接集体访应保持适当距离,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3.出现来访人发热、咳嗽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启动疫情防控预案。
三、接待场所的规范要求
1.人员管控。严格控制来访人数量和流动,减少集体性聚集。集体访只允许5人及以下进入接待场所,其他人员就地疏散。
2.现场处置。接访场所安排专人做好来访人体温测量、实名登记、手部消毒等工作。12309检察服务大厅配备工作人员,对群众候访进行巡视核查,对未按规定佩戴口罩等行为进行劝导,必要时可以采取强制措施。
3.场所安排。接待场所设置候访区,确保来访人等候和排队均间距1米以上。
4.环境卫生消杀。做好接访场所环境卫生,每日定时清洁消毒,及时劝阻在接访场所内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等不良行为,为来访群众提供健康良好的环境。
福州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3月26日
【责任编辑:徐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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