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发布公告 对村庄、小区、单位及聚集性活动实行严格的管控措施
罗源县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应急指挥部公告
第13号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形势严峻复杂,疫情防控工作已进入关键时期,为打赢这场阻击战,非常时期必须采取非常手段,经罗源县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从2020年2月5日零时起,对村庄、小区、单位及聚集性活动实行严格的管控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严格实行村庄、小区、单位封闭式管理
1.城区外的所有村庄在进出口设置检查岗,安排人员带班、值班,并对外公布联系方式,实行村际间的联防联控。所有进出人员、车辆一律进行检查,非本村人员一律予以劝返。若村内道路为其他村庄必经之路的,不得拦路阻止,应进行登记后安排人员监督过往人员、车辆不停留离开本村。
2.全县所有小区进出口除留一个通行小门外,一律关闭,并安排人员对进出人员进行体温测量等检查。社区、物业管理单位要加强小区内部的防疫宣传、卫生清洁消毒、空旷场地人员聚集监管等,严禁小区内业主聚集。有地下车库的小区,要加强车库内人员进出通道监管,严禁人员未经体温测量直接从地下车库进出小区,严防出现监管真空。
3.全县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实行封闭式管理,人员进出一律测温,外来人员和车辆一律严控,因办理公事或有特殊情况的,要做好体温测量检查和登记备案。
二、严格限制聚集性活动
1.凡是组织聚集性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聚餐、聚会、打牌等娱乐以及各类民俗活动等)以及提供聚集性活动场所的人员,一律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凡是参加聚集性活动的人员,一律强制集中隔离观察。
3.所有党员干部、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家人、亲属,积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不得组织、参加家庭聚餐、朋友聚会、民俗活动等各类聚集性活动,带动街坊邻居自觉遵守规定。凡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服从管理,不听从劝阻,组织、参与聚集性活动、聚众闹事的,提请纪检监察机关严肃问责,同时追究其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4.各乡镇、村居要加大宣传力度,全面动员群众自觉居家,自我防控,以最大程度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全县干部职工要引导家属带头执行人员出行管控措施。
上述管控措施解除时间另行通知。对拒不执行传染病预防和控制措施的,公安机关将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依法协助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构强制执行。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感谢您对疫情防控的理解、支持、配合,对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罗源县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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