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农民合作社整县推进试点名单公布 福建四地入选
2019-12-12 22:15:00 来源:新福建
福建日报APP-新福建12月12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张辉)日前,农业农村部正式批复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方案,在全国确定了120个县(市、区)以及8个市辖区为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地区推进试点单位。福建省福安市、安溪县、建宁县、厦门市同安区在列。
本轮试点期限为2年,自2019年9月起至2021年底止。各试点单位要边试点、边总结、边推广,扩大试点示范效应,于2020年12月底前形成试点中期进展情况报告,2021年12月底前形成试点工作总结报告。
【责任编辑:伊宁倩】
相关新闻
- 农民合作社调查:出现经营困难 便“树倒猢狲散”(2016-09-11 09:40:02)
- 日新闻排行榜
- 周新闻排行榜
- 月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