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成品油价拟将视改革进程全面放开由市场形成
中新网11月4日电 据发改委网站消息,发改委近日就《中央定价目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到,成品油价格暂按现行价格形成机制,根据国际市场油价变化适时调整,将视体制改革进程全面放开由市场形成。
资料图:山西太原一加油站内,工作人员正在给车辆加油。中新社记者 张云 摄
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删除近年来已经明确放开价格或取消收费的定价项目,巩固价格改革成果;根据机构改革部门名称和职能调整情况,明确定价部门,落实定价职责;规范项目表述,推进定价项目清单化、规范化。
修订后的《中央定价目录》(修订征求意见稿)保留了输配电、油气管道运输、基础交通运输、重大水利工程供水、重要邮政服务、重要专业服务、特殊药品及血液等7种(类),具体定价项目减少到16项,缩减近30%。
意见稿指出,燃煤发电电价机制以及核电等尚未通过市场交易形成价格的上网电价,暂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视电力市场化改革进程适时放开由市场形成。尚未通过市场交易形成价格的销售电价暂按现行办法管理,视电力市场化改革进程适时放开由市场形成。居民、农业等销售电价,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定价原则和总体水平,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具体价格水平。
意见稿提到,海上气、页岩气、煤层气、煤制气、液化天然气、直供用户用气、福建省用气、储气设施购销气、交易平台公开交易气以及2015年以后投产的进口管道天然气的门站价格,由市场形成;其他国产陆上管道天然气和2014年底前投产的进口管道天然气门站价格,暂按现行价格机制管理,视天然气市场化改革进程适时放开由市场形成。成品油价格暂按现行价格形成机制,根据国际市场油价变化适时调整,将视体制改革进程全面放开由市场形成。
意见稿提及,征信服务(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提供的信用报告查询服务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服务)收费暂按现行办法管理,待相关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职能调整到位后,及时调整收费管理方式。国防运输价格按《国防交通法》有关规定执行。
意见稿指出,国家行政机关收费不作为服务价格管理,其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审批转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继续按现行办法管理。
- 发改委:今年供暖季天然气资源有保障 能保障温暖过冬(2019-10-21 14:47:26)
- 发改委:9月猪肉及替代品价格明显上涨(2019-10-21 11:13:26)
- 福州市发改委多措并举 推动“一企一议”出成效(2019-09-19 08:03:33)
- 猪肉价格趋于平稳 国庆期间物价有望保持基本稳定(2019-09-18 10:50:39)
- 发改委:水果价格回落 物价不具备全面大涨基础(2019-08-16 11:13:52)
- 福建深化“放管服”改革 打造15分钟便民服务圈(2019-07-26 19:12:45)
- 日新闻排行榜
- 周新闻排行榜
- 月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