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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台州有91人去法院打“假官司”?全成了“失信人”

2019-06-24 16:59:51  来源:新华网
  

  新华社杭州6月24日电 题:浙江台州有91人敢去法院打“假官司”?全部成了“失信人”!

  新华社记者王俊禄

  去法院打“假官司”啥结果?记者从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公布了首批91名虚假诉讼失信人名单,同时发布了相关制度细则。除了依法被罚款甚至判刑外,这些人的失信信息将向社会曝光,且今后再到台州法院诉讼,系统将自动提示承办法官对他们重点审查。

  天台人车灿阳隐瞒他人早已归还部分款项的事实,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庭审时陈述前后矛盾,经法官释明仍一口咬定对方没还,结果被罚款3000元;玉环人郭奇奎与林皓峰合谋虚构债务120万元和厂房抵押,起诉至法院后申请调解,骗取厂房拍卖款,最后两人都因犯虚假诉讼罪被判刑;临海人傅雄智系一家包装公司老板,因公司濒临破产,竟召集员工开会,决定让林斌等16人以公司拖欠工资及经济补偿金120余万元为由向法院起诉企图逃避债务,而实际公司只欠了12余万元工资,最后公司、傅雄智及林斌等16人均犯虚假诉讼罪被判刑……



  台州中院研究室主任庞威表示,实践中上述情况并不少见。虚假诉讼高发,不仅使无辜民事主体合法权益受损,还严重破坏了社会诚信,扰乱司法秩序,损害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必须严厉打击。

  据统计,2016年至今,台州全市法院已排摸发现虚假诉讼线索362条,向公安机关移送202条。

  首批“上榜”的91人,均为近3年来在全市法院审判执行过程中存在虚假诉讼行为的人员。其中30人已被采取罚款、拘留等民事惩戒措施,52人被认定为犯罪予以刑事处罚,还有9人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根据相关意见,今后不仅案件当事人会因虚假诉讼被纳入该名单,参与诉讼的证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员、公证人员、案外人等也在名单范围之内。

  据介绍,虚假诉讼行为主要集中在民间借贷纠纷、离婚纠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等民事案件领域,当事人之间往往具有比较亲密的关系,而法院在民事诉讼中仅有一般的调查权而无侦查权,因此,准确识别虚假诉讼行为一直是法院面临的一个难题。建立虚假诉讼失信人名单制度的方式,是解决这一难题的有效方法。

  台州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法院将定期更新名单,并通过诉讼服务中心、法院自媒体等平台向社会公众“曝光”,通过社会关注对潜在的虚假诉讼行为人产生威慑作用,同时将名单信息抄送给发改部门、人民银行等征信机构、司法行政部门等多家部门单位,迫使其诚信诉讼。同时,法院将名单数据嵌入审判、执行管理系统,实现电脑自动识别虚假诉讼人员信息,并对承办法官进行自动提示、自动预警,促使承办法官对相关案件进行重点审查。

【责任编辑:陈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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