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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4月人均减税1026元 9900万人的工薪无需缴税

2019-06-12 08:47:35  来源:人民日报
  

专项附加扣除 减税精准“落袋”(倾听)

前4月人均减税1026元 9900万人的工薪无需缴税

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今年1月1日起,我国个税改革迈出重要步伐,在去年10月1日起征点上调至5000元/月基础上,首次实施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收到更精准的减税“红包”。如今,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施行已有数月,纳税人获得感如何?除了减负,个税改革还带来了哪些积极影响?

2018年8月3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关系到亿万纳税人的个人所得税法完成第七次大修。这次个税改革的一大亮点,就是首次实施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这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紧贴百姓生活的主要支出,更精准地减轻个人所得税负担,为促进消费升级提供新动力。

减税更给力 前四月人均减税1026元

“从每个月238元到现在的5.8元,看到工资单上的个税金额,我都吃了一惊。”武汉小蓝鲸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餐饮连锁企业,在武汉有3家连锁店,员工200多人。小蓝鲸总厨范宇欢高兴地说,这次个税改革,实惠进了个人腰包,红利看得见摸得着。

数据显示,去年10月起征点调整和今年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实施后,小蓝鲸近89%的员工无需再缴纳个人所得税。

发生在小蓝鲸员工身上的转变,代表着我国个税改革后纳税人的普遍感受。

为了让纳税人尽早享受减税红利,本次个税改革采取“一次立法,两步实施”的办法:第一步,从2018年10月1日开始,个人取得的工资,就可以适用5000元/月的基本减除费用(即“起征点”)和新的税率表;第二步,从今年1月1日起,新个人所得税法全面实施,纳税人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支出均可按规定税前扣除。同时,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正式实施,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所得将加总作为综合所得,按年度来进行税额的计算。

“个税改革首次设立专项附加扣除,在提高基本减除费用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强税制的公平性。”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表示,专项附加扣除的引入,适当考虑了个体差异,更有利于精准减税,提升居民消费能力。

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数据显示,1—4月,我国个税改革新增减税2143亿元,累计人均减税1026元。其中,第一步个税改革,即提高起征点和调整税率翘尾减税1945亿元;第二步个税改革,即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减税198亿元,累计有5049万纳税人享受该项政策。两步税改因素叠加,累计有9900万人的工薪所得无需再缴个税。

【责任编辑:陈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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