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安装报警装置一律停气
近日,沈阳市和平区太原街南七马路路口发生燃气爆燃事故,造成人员伤亡。24日,记者从泉州市城管局获悉,一直以来,该局持续开展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检查和整治,消除安全隐患,遏制燃气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2日,在泉州市区一餐饮场所,泉州市城管局与泉州燃气公司的工作人员仔细检查燃气管道情况,了解是否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是否能够正常使用。据悉,一直以来,泉州燃气公司对工商业用户施行每月1次和民用户每年1次的免费安检服务,做到全覆盖、无盲区,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在数智化平台建立台账,并按“五定”原则进行闭环管理,确保燃气设施安全平稳运行。今年9月15日,泉州市城管局印发《关于做好餐饮等场所安全用气的通知》,要求燃气经营企业向餐饮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供应燃气的,应当与其签订供气协议,督促餐饮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对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或装置损坏无法正常使用的生产经营单位,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停止供气。
接下来,泉州市城管局将组织人员开展管道燃气设施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全面排查大型商业综合体、集贸市场、医院、学校、养老院、酒店、机关事业单位、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深入检查燃气阀门、调压设备及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安装与运行情况,以及燃气管是否锈蚀、漏气等,切实做到将隐患扼杀于摇篮之中。
安全使用燃气关系着用户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泉州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提醒,用气场所须具备良好的通风条件,不宜设置在无通风设施的内厨房(暗厨房),有燃气管道经过或有燃气设施的房间,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炸物品。天然气和其他气源、火源不得同室存放或使用。用户每次点火前应先检查有无燃气泄漏,使用燃气时应打开窗户或通风设施保持空气流通。每次停用时应关闭炉具阀门,夜间及长时间停用时还应关闭燃气总阀门,做到“人走、火灭、阀关严”。此外,餐饮场所应制定相关管理制度,专人负责管理并定期检查燃气管道和设施。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应根据《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系统技术规程》定期更换(探测器3年,紧急切断装置10年),不得私自拆除或断开电源。(记者 黄枫 通讯员 林俊杰 林扬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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