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安多部门共同呵护未成年人
福州日报记者 阮冠达
“小月(化名)这段时间开朗了不少,沙盘测试结果也有所好转,感谢你们的陪伴与付出!”8月初,晋安区检察院未保科科长刘娟,接到了学校老师打来的报喜电话。
电话中说的小月,是一名年仅8岁的小证人。去年,小月的父亲在她面前杀害了她的母亲。案件虽已告破,但在亲眼目睹一切之后,原本活泼开朗的小姑娘渐渐变得沉默寡言,令刘娟十分担忧。
“案发现场的惊吓和失去至亲的痛苦,很容易损害孩子的心理健康。”刘娟表示,未成年人的心理承受能力差,三观发育未成熟,若不及时开展救助,做好疏导,很有可能影响他们的成长。
今年4月,晋安区委政法委联合全区11个有关职能部门,制定出台了《关于晋安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以此为契机,今年儿童节,全省首家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中心在晋安区挂牌成立,由区委政法委统筹整合区直相关部门、社会组织等力量,以未保中心为平台,探索构建涵盖社会调查、观护帮教、社区矫正、监护干预、未成年人救助等工作在内的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工作,对小月的帮扶救助也由此进一步强化。
“不同于过去的单打独斗,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中心综合统筹民政部门、属地政府等方面的优质资源,向未成年人提供全方位的帮扶与保护。”刘娟告诉记者,在摸排中,检察官发现小月仅由奶奶一人抚养,经济困难,连喜欢的课外活动都无法参加。在中心统筹协调下,小月很快申请到了国家救助,解决了经济上的困难。
借助社会支持,中心迅速同小月所在的学校取得联系,一套量身定制的心理修复课程就此展开:检察官定期上门,聊天谈心;班主任组织课外活动,鼓励她融入集体;更有心理咨询师全程跟踪,掌握心理健康状况。如今,小女孩的沙盘测试结果从曾经的一片荒芜,变为慢慢添上色彩,天真活泼的笑容也渐渐回到了她的脸上。
除了救助未成年受侵害人,中心也着手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等工作。今年6月,中心签发了全省首份由检察机关、教育部门等不同主体制发的“督促监护令”,督促家长做好监护工作。
“这份督促监护令的主人公小松(化名)是一名14岁的中学生,短短半年时间,他在学校屡次违反校规校纪,甚至出现了‘临界犯罪’的行为,若不及时纠正,后果不堪设想。”刘娟介绍,在接到学校求助后,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中心迅速行动,向家长发出督促监护令,并召开检察长训诫会,督促小松父母配合行为矫正工作,做好家庭教育。
监护人多学多问、多花心思,家庭、社会携手,共助少年迷途知返。训诫会上,教育局领导针对家长缺失的监护行为提出相应的纠正意见,并指导家长做好陪护,有针对性地提出亲子谈话、清洗文身注重仪表、引导谨慎交友等七个方面的专业指导。
记者了解到,未来,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中心还将向小松父母提供“一对一”固定观护帮教。同时,中心也计划针对辖区80个社区、114个村委会设置未成年人帮教服务点,让更多的未成年人享受“一对一”的固定关护,并融合“大数据+”等互联网技术建立未成年人预警系统,加强对涉案未成年人信息数据库的分级评定、整合,更好地服务社会综合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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