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启动一批人才限价房申请
福州新闻网7月30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林晗)记者从福州市人社局获悉,《关于2021年福州市“万人计划”人才限价商品住房保障对象资格受理有关事项的公告》近日发布,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璟云公馆”项目配建的限价商品住房为2021年福州“万人计划”人才限价商品住房。受理时间从8月2日9:00~9月2日16:00。
此次人才限价房的受理对象为在福州四城区(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下同)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包括省、市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要求单位注册地址在四城区内,且申请时处于在缴状态,下同)或落户(包括家庭户、集体户,要求户口本首页住址在四城区内,下同),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技能人才;经地市级以上或福州县区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优秀人才(需提供入选证书或相关材料)。
据介绍,限价商品住房以家庭(含单人户)为单位申购。申请对象本人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以下简称“家庭”,夫妻双方均符合条件的,只需一方申报)需在福州五城区(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下同)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且在申请前5年内在本市五城区内无房屋权属转移行为。申请家庭购买的SOHO公寓等,如不动产权证的注记具备居住功能的,可认定为住房(住宅)。房屋权属转移所指的“房屋”包括各类住宅和非住宅房屋。
其中,“未租住公有住房”是指公有住房承租户、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及租赁补贴保障家庭和市酒店式人才公寓、市创业创新人才租房补贴等人才住房保障政策享受对象,以及享受中央、省有关部门住房保障政策的,符合限价房申请条件的可以提出申请,但应提供签订限价房购房合同前退出所租住公有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或不再领取租赁补贴的书面承诺。
受理时间为8月2日9:00~9月2日16:00。申请家庭通过“榕e社保卡手机APP→住房保障认定→‘万人计划’璟云公馆”提交申报,上传证明,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根据《公告》,“璟云公馆”项目配建的限价商品住房共有3栋530套,位于横屿路南侧、前横北路西侧、牛岗山公园东侧。其中50平方米户型106套(实际建筑面积大小以开发建设单位配售户型图为准,下同)、60平方米户型159套、70平方米户型265套,均已精装。
开发建设单位对于收到的准购家庭,组织统一的抽签(摇号)销售,价格按该项目市场备案总价的70%配售〔该项目其他商品住宅备案价38100元/平方米(含精装价格)的70%,即均价为26670元/平方米(含精装价格)。实行一房一价,具体见项目销售现场公示〕,并在房屋权属证书上备注限价商品住房类型。
《公告》明确,限价商品住房用于自住,自取得房屋权属登记证书之日起10年内不得上市交易;保障家庭购买限价商品房后不得新购买商品住房,市不动产登记部门不得为其办理商品房(含二手房)合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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