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家电可抽奖 福州再发1000万元消费红包
福州新闻网5月29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王玉萍)记者29日从市商务局获悉,“惠聚榕城消费季”购家电抽大奖促消费活动将于6月1日开启,消费者在福州95家限额以上家电销售企业门店通过指定支付方式购买指定家电类产品,单笔消费价税合计金额1000元(含)以上,即可登录“云闪付”APP报名参加活动抽大奖,最高可获得3000元消费红包奖励。活动为期1个月,支持重复中奖,鼓励多次消费。
按消费金额设置两个奖池
为深入开展全国消费促进月及“全闽乐购惠聚榕城”促消费活动,市政府决定于6月1日至7月1日开展“惠聚榕城消费季”购家电抽大奖促消费活动,进一步激发广大市民的消费热情,有效促进消费回补。
活动将随机抽取在福州限额以上家电销售企业通过指定支付方式购买指定家电类产品,单笔消费价税合计金额1000元(含)以上,使用银联云闪付、商业银行手机银行APP、手机闪付、银行卡等支付方式,并取得正规税务发票的个人消费者,给予消费红包奖励。
消费红包总额1000万元,按消费金额设置两个奖池,抽奖系统针对活动期间符合抽奖条件的交易数量设置不低于20%的中奖概率。其中,单笔消费金额5000元(含)以上,3000元红包中奖名额500个,1000元红包中奖名额2500个,500元红包中奖名额5000个;单笔消费金额1000元(含)以上,1000元红包中奖名额1000个,500元红包中奖名额3000个,100元红包中奖名额10000个。消费金额5000元(含)以上的用户,未中5000元(含)以上相关奖项,还可参与1000元(含)以上的活动抽奖。
值得一提的是,消费者每达成一笔符合条件的消费,即可获得1次抽奖机会。支持重复中奖,鼓励多次消费。消费红包先到先得,奖金发完,活动提前结束。参与活动的消费者提供的正规税务发票“备注”栏需写明“家电”,未注明“家电”的不具备抽奖资格。
记者注意到,参加活动的福州95家限额以上家电销售企业门店,分布在各县(市)区、高新区,既有苏宁易购、国美电器、新华都等旗下的一些门店,也有相关的电器公司、商行等,消费者参加活动十分方便。
消费红包这样领取使用
市商务局将于7月初安排实施抽奖,邀请市税务局相关人员和消费者代表现场监督,市公证处将针对抽奖进行现场公证,宣布抽奖结果。
中奖的消费者,银联系统将发放云闪付通用红包至云闪付账号。若消费者未注册云闪付,银联系统将自动将红包发放至用户报名所登记的手机号,用户下载并使用该手机号注册云闪付后,即可在云闪付“我的红包”中查询对应奖金红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奖金超过800元的将征收20%个人所得税,由银联按规定代扣代缴。
红包可在福州地区“全闽乐购惠聚榕城”活动商家使用,使用“云闪付”APP支付时自动抵扣。奖金红包自派发之日起1个月内有效,过期未使用,红包金额将被收回。奖金红包不可提现,支持分次使用,用户使用红包抵扣订单金额时,需至少支付0.01元。
另外,消费者在交易时如发生撤销、退货等反向操作,实际支付金额原路退回至支付银行卡,红包退还至用户云闪付账号,所退还的红包有效期不变,逾期作废。如发生部分退货,则按比例退还实际支付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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