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18条措施 促进工业增产增效
福建日报·新福建客户端5月1日讯(记者 林侃)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对标对表新目标新要求新任务,4月30日,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促进当前全省工业增产增效若干措施的通知》,从六个方面提出十八条措施,旨在扎实促进当前工业增产增效和持续稳定增长。
在优化工业运行调度方面,通知指出,要落实“周监测、月分析、季调度”机制,加强工业运行监测调度,提高运行分析水平,力争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在鼓励企业提质增效方面,提出以省级工业龙头企业、工业新增长点项目企业为主体,实施千家重点企业增产增效行动,推进“一难一策、一事一策、一业一策、一企一策”,稳住工业基本盘;实施培优扶强龙头企业行动计划,力争2021年形成营业收入百亿元工业企业50家,新增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30家以上;建立企业成长培育库,打造“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成长链条,力争全年新增“个转企”企业1500家以上、“小升规”企业1500家以上、“规改股”企业900家以上、“股上市”企业5家以上;促进专精特新企业发展,全年新增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80家以上,新培育一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培育30家个性化定制、网络化协同、智能化制造、服务化延伸、数字化管理等领域标杆企业等。
在主动融入双循环方面,提出支持厦门市建设金砖国家新工业革命伙伴关系创新基地,瞄准金砖各国优势产业与技术,全力承接好创新合作项目,努力拓展“金砖+”,实现金砖合作机制和“一带一路”战略协同发展;落实扩大内需战略,通过深化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支持各地参与“全闽乐购”活动,发展网红经济、共享经济、社群经济等线上营销等,鼓励企业开拓市场;落实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相关举措、加快“电动福建”建设,支持新产品推广运用。
此外,在强化工业项目支撑、持续深化招商引资、加强要素保障等方面,通知还提出了加快工业项目建设、推动企业技术改造、建立常态化招商机制、推进产业链招商、加大企业融资支持、扩大电力直接交易、优化企业用工服务、提升服务企业水平等相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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