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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父母在子女婚后为其购房 房产所有权归谁?

2021-04-26 09:06:50  来源:福州新闻网  作者:叶智勤
  

  福州晚报记者 叶智勤

  王某与李某2021年1月1日登记结婚,王某父母于2021年2月1日全额出资购买某房产,各方未明确约定房产的所有权归属,且没有签署任何协议。请问房产是属于王某的个人财产或是夫妻共同财产?

  解析:

  北京德恒(福州)律师事务所郑雅莉律师: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一方父母在子女登记结婚后出资所购买的房产,如有约定归属的按照约定,如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与《民法典》施行前司法解释关于“如果产权只登记在其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单方赠与”的规定存在一定区别。本案中,各方未约定房产的归属,且不存在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情形,因此案涉房产应推定为王某与李某的夫妻共同财产。

  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责任编辑:徐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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