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举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最高可获30万元奖金
2021-03-28 09:52:17 来源:福州新闻网 作者:何佳媛
福州新闻网3月28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何佳媛)近日,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福建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举报人奖金奖励分级分档确定。其中,Ⅰ级事件一级贡献奖金为50000元~300000元,Ⅰ级事件二级贡献奖金为10000元~50000元,Ⅰ级事件三级贡献奖金为10000元,Ⅲ级事件三级贡献奖金为100元。
《意见》将举报事件分为Ⅰ级、Ⅱ级、Ⅲ级,按每级事件中举报人提供的线索情况,再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贡献。一级贡献,举报人指出被举报人具体名称、违法时间、违法位置、违法事实,并提供相应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直接证据,协助执法人员现场执法检查、搜集证据,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Ⅰ级事件中还必须满足能使重大环境违法行为得以及时查办,或通过举报避免重大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发生、消除重大生态环境安全隐患。二级贡献,举报人指出被举报人具体名称、违法时间、违法位置、违法事实,并提供相应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一般证据,或协助执法人员现场执法检查、搜集证据,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三级贡献,举报人指出被举报人具体名称、违法时间、违法位置、违法事实,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举报方式包括电话举报:12345热线;举报信箱: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局长信箱”;来信来访举报:福州市生态环境局信访接待部门。
【责任编辑:林少斌】
相关新闻
- 日新闻排行榜
- 周新闻排行榜
- 月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