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2021-03-02 07:31:22 来源:福州新闻网
根据福州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监督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定于2021年3月3日至12日开展《福州市轨道交通条例》执法检查。
此次检查的主要内容是《福州市轨道交通条例》的实施情况。重点包括:
(一)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宣传普及条例情况,配套政策制定和实施情况。
(二)轨道交通规划与建设情况:线网布局、轨道交通与其他公共交通工具间的换乘衔接、公共设施配置、疏散空间设置等。
(三)轨道交通运营情况:运营服务规范、运营管理制度健全、规划用地范围内综合开发利用及收益使用等。
(四)轨道交通安全与应急处理机制建立和实施情况:保护区部门管控职责落实、工程安全和质量监管、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处理等。
(五)危害轨道交通设施安全和运营安全等违法行为的处罚情况。
(六)条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条例修改完善的意见和建议。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反映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
联系电话:0591-83351716
电子邮箱:fzrdcjgw218@163.com
通讯地址:福州市古田路40号(邮编:350005)
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21年3月2日
【责任编辑:林少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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