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散周知!鼓楼发布重要提醒!
2021-02-22 18:27:41 来源:家在鼓楼
近期,天干物燥,森林火险等级较高,火灾隐患突显,森林防灭火形势严峻。
为有效预防、控制森林火灾,21日,鼓楼区人民政府发布《鼓楼区2021年第2号禁火令》,请扩散周知!
为有效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平衡和公共安全,根据《福建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发布2021年第2号高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的通知》(闽森防指明电〔2021〕2号)和《福州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转发福建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发布高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并下达2021年第2号禁火令的通知》(榕森防指明电〔2021〕2号)要求,鼓楼区下达2021年2号禁火令。
一、禁火时间
2021年2月22日至2021年2月28日。
二、禁火区域
全区范围内的林地、城市园林风景点及林缘边100米内。
三、森林防火禁火规定
全区林地为森林防火区,在森林防火区内严禁下列行为:
(一)未经许可携带可能引发森林火灾的各种火种进入森林防火区;
(二)在祭祀时点烛、燃香、烧纸;
(三)在从事农活时烧灰积肥、炼山、坎草烧地;
(四)燃放烟花爆竹、放孔明灯、玩火自娱;
(五)吸烟、点火取暖及照明、野炊;
(六)其他野外用火及易诱发森林火灾的活动。
四、处理办法
对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依据《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违法行为人属国家工作人员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报警方式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请立即拨打森林火警电话:“12119”、“119”。
本森林防火禁火令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1日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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