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征兵今日开始 重点征集大学生
全国征兵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日前在京召开,会议宣读了国务院、中央军委2021年征兵命令,对今年征兵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上半年征兵自2月20日开始,3月31日结束。下半年征兵自8月15日开始,9月30日结束。
自2020年起,义务兵征集由一年一次征兵、一次退役,调整为一年两次征兵、两次退役。实行一年两次征兵、两次退役后,征兵时间区分为上半年和下半年。上半年征兵从2月中旬开始,3月底结束,新兵批准入伍时间为3月1日;下半年征兵从8月中旬开始,9月底结束,新兵批准入伍时间为9月1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义务兵服现役的期限为2年,士兵退役时间对应其批准服现役时间。
征集对象以大学生为重点,突出各级各类学校毕业生征集,优先批准理工类大学生和备战打仗所需技能人才入伍。直辖市、省会城市和高校集中地区全部征集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其他地区减少并逐步取消初中生征集。同时征集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及正在高校就学的学生,取得国家认可的高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女兵征集对象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报名参加今年上半年女兵征集。
会议指出,在抢险救灾和灾区恢复重建中表现突出的优秀青年,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子女和兄弟姐妹,现役军人子女,符合征集条件的应当优先批准入伍。少数民族居住集中地区应当多征集懂双语言、文化程度较高、综合素质好的少数民族青年入伍。革命老区应当多征集老红军、老复员军人后代入伍。
会议明确,适龄青年应当在其户籍所在地应征,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且取得当地居住证3年以上的,可以在经常居住地应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大学新生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全国所有县(市、区)同步组织两次征兵,征集任务数较少的,可由地(州、市)统一组织或划片集中组织。适龄青年自行登录“全国征兵网”如实填写相关报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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