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福建8个集体、14名个人拟受国家级表彰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对全国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福建8个集体和14名个人拟受表彰
具体内容如下↓
经中央批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组织开展全国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活动。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安全委员会,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推荐评选,全国食品安全表彰工作小组审议,拟对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安全监督管理科等194个集体和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东直门街道所李泽中等391名个人进行表彰。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拟表彰对象进行全国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月16日至1月20日。公示期间,全国食品安全表彰工作小组接受群众以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全国食品安全表彰工作小组联系方式:
电话:010-88651858,010-88651882
传真:010-88651859
邮箱:spaqbgs@samr.gov.cn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
邮政编码:100820
全国食品安全表彰工作小组
2021年1月16日
来看名单——
全国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
(福建8个)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福建省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福建省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福建省龙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处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
全国食品安全工作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名单
(福建14名)
严光
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食品药品安全总监
黄海春
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处三级主任科员
陈博儒
福建省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安全协调与督查处三级主任科员
邓智
福建省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协调科科长
陈仪贤
福建省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协调科科长
刘家旺
福建省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协调科科长
李承龙
福建省南平市政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关所所长
林生泽
福建省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协调科科长
陈超武
福建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食药环犯罪侦查支队二级警长
于槚槚(女)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一级主任科员
陈光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农业综合执法监督局局长
陈圣杨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监管处副处长
刘新
福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
洪惠娜(女)
福建海文铭海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品控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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