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检察机关依法对李兆明决定逮捕
2021-01-15 13:40:53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福建检察机关依法对李兆明决定逮捕
福建省厦门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原支队长、副巡视员李兆明(副厅级)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徇私枉法一案,由厦门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厦门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徇私枉法罪对李兆明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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