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节假日加班工资怎么算?计算公式在这里!
2021年1月11日,福州市人社局官网公布《2021年法定年节假日加班工资支付政策指引表》,一起来看看吧!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21年法定年节假日加班工资支付政策指引表》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用人单位:
为了规范企业法定年节假日期间加班工资支付行为,进一步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64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有关规定,现制定《2021年法定年节假日加班工资支付政策指引表》,并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县(市)区人社局要鼓励用人单位引导职工春节期间尽量在工作地休假,做好留在工作地的职工春节期间保障工作。
对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员工,用人单位要依法依规支付加班工资;
对在休息日加班的员工,用人单位要依法依规支付加班工资或者根据员工意愿安排补休,保障职工休息休假权利。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8日
加班工资到底怎么算?小编来教你!
计算公式
三倍日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
双倍日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
每小时加班工资=日加班工资÷8
更多说明
1、21.75天为平均每月计薪天数。
2、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正常出勤月工资,不包括年终奖,上下班交通补贴、工作餐补贴、住房补贴,中夜班津贴、夏季高温津贴、加班工资等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具体按以下原则确定:
(1)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月工资有明确约定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确定;实际履行与劳动合同约定不一致的,按实际履行的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确定。
(2)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月工资未明确约定,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对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有约定的,按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约定的与劳动者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确定。
(3)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对劳动者月工资均无约定的,按劳动者正常出勤月工资(包括奖金、津贴、补贴)的70%确定。
3、加班工资和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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