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发布
不得强制参与不相关的点赞投票
福州新闻网12月11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谢薇)不得随意入校开展教育宣传活动;不得强制参与不相关的点赞投票活动;不摊派无关培训,教师不可长期借用……10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福建发布《福建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要求严格清理规范与中小学教育教学无关事项,切实为中小学教师减负。
据介绍,《清单》要求要规范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实行年度计划和审批报备制度,不得多头重复开展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及各类校园创建活动。
同时,要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外,未经教育部门同意,有关部门不得擅自进校园指导中小学校和教师开展相关工作;不得随意安排面向中小学生的教育宣传活动进入校园,如中小学课程已有类似内容,可根据实际需求融入教学,不得重复安排;不得在社区建设活动中对中小学校和教师提出不合理要求,影响正常教育教学;不允许商业活动、广告或借机收费活动入校;不得把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庆典、招商、拆迁等活动和工作强制摊派给中小学校;不得随意让中小学校停课出人出场地举办有关活动;不得强制参与各类与教育教学无关的点赞投票、人物评选、问卷调查、网络答题等活动。
《清单》还要求规范精简相关报表填写工作。严格规范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报表填写工作,杜绝重复上报各种数据及多头填表格、报材料现象;未经教育部门同意并部署,不得开展针对中小学教师的调研活动,避免不同部门多头重复调研。
规范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事宜。严格限制和规范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行为,不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情况下,应经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同意并报同级党委审批备案,借用期限原则上不超过半年。除此之外,不得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不得安排中小学教师到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场所开展专项工作,原则上不得在城市创优评先活动中安排中小学教师上街执勤或做其他与教师职责无关的工作;对于非教育教学方面的培训,不得把无关培训摊派给中小学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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