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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扩大按病种收付费范围 患者实际报销比例提升

2020-12-01 15:42:11  来源:泉州网
  

  为进一步扩大按病种收付费改革覆盖范围,今年9月,泉州市在原有333个病种的基础上,出台实施了《关于泉州市公立医院第四批按病种收费和支付有关问题的通知》,新增包括腰痛病等7种中医病种在内的30个基层常见病种,病种数已达363个。

  政策执行2个多月以来,效果如何?11月30日,记者从市医保局了解到,今年前10月,全市74家公立医院按病种收付费开展病例数达13.8万例,控费1.28亿元,患者实际报销比例提升了约11个百分点。

  在安溪县中医院康复科康复大厅,患者廖先生正在接受治疗。今年9月,廖先生因中风突发左侧肢体活动不利入院,并于10月转到安溪县中医院接受康复治疗。患者家属告诉记者,以前这个病除去医保报销部分外,自己还要掏3000多元,但自从实施了按病种收费后,自己只要掏1100元就可以了,比以前省了不少。

  “从今年9月起,中风病(脑梗死恢复期、脑梗死后遗症期、脑出血恢复期)、项痹病(颈椎关节强硬、颈椎病)、腰痛病、面瘫纳入按病种收付费范围后,仅9月、10月,我院这7个病种就结算出院了495人。”安溪县中医院副院长陈炳煌说。

  “实施按病种收付费改革是深化医改的重点任务,也是改革医院收费模式和医保支付方式、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减轻群众就医负担的重要举措。”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说,按病种收付费改革采取按病种包干收费,费用包括患者住院期间所发生的诊断、治疗、药品、医用耗材等所有费用。

  “医院按此标准收费,医保报销不设起付线,医保基金按医院等级规定比例支付,收费标准明晰,群众就医前就能知晓大概所需费用和个人负担情况,真正实现明明白白看病就医。且开展按病种收付费方式改革,对实际费用超出病种收费标准部分,由医院自行承担;对实际费用低于病种收费标准的剩余部分,作为医院的医务性收入,有效调动医院和医务人员主动控费的积极性,进一步规范医院诊疗服务。”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记者 郭雅莹 通讯员 王月清)

【责任编辑:钟培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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