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检察院暖心办理司法救助案件
福州新闻网11月28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钱嘉宜 通讯员 施晓明 周蓉蓉)“您丈夫是见义勇为的英雄,是我们大家学习的榜样!”日前,福清市检察院检察官和福清市公安局民警将《见义勇为确认书》送到了勇斗歹徒的福清市民郭某妻子的手中。
“这份见义勇为行为确认来之不易,我一定第一时间把这份荣誉告诉老郭!”郭某妻子激动地说。
郭某的见义勇为行为认定源自福清市检察院的一次司法援助。今年10月15日,福清市检察院检察长陈平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检察长接访室接待了一位满面愁容的来访人。此人便是郭某的妻子。
“我丈夫看到邻居被殴打,上前劝阻,被砍8刀,全身共有73个伤口,被认定为十级伤残。医药费已经花去近20万元,我们家快负担不起了……”郭某妻子声泪俱下,表达了向检察机关申请司法救助的想法。
陈平详细询问了郭某一家的生活状况、案件赔偿情况等,仔细查看了其提供的各项材料,并告知申请司法救助需提供的材料。此后,陈平作为该司法救助案件的承办人,第一时间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并与相关部门积极沟通协调,走访、核实案情,确保准确高效帮扶被害人及家属。
10月29日,针对该案件的司法救助听证会举行。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村镇代表、专家咨询委员等人员参加。“能否考虑在进行司法救助的基础上,对郭某予以申报见义勇为?”会上,村镇代表、人大代表不约而同提出,为更好地帮助郭某、扩大好人社会效应,可帮助郭某申请见义勇为行为确认。
听证会后,福清市检察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法律程序,结合听证会情况,对被害人郭某开展救助工作,于次日向郭某发放司法救助金5万元,并持续跟进落实听证代表的意见。
“要真正将司法救助落到实处,就不应只局限于救助金发放。”陈平要求检察官进一步延伸办案触角,走访核实郭某情况,并与有关部门就相关规定进行沟通了解。不久后,福清市检察院向福清市公安局发函,建议对郭某的行为予以申报见义勇为。本月24日,福清市公安局为郭某颁发《见义勇为确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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