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偷换公司收款码侵吞16万余元 获刑1年6个月
2020-11-13 12:14:31 来源:福州新闻网 作者: 林春长
福州新闻网11月13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罗曼) 女子偷换公司收款码,侵占货款用于个人挥霍。近日,仓山区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责令其退赔被害单位15.5745万元。
2017年,李某入职福州某建材有限公司担任业务员。自2018年11月起,李某多次利用职务便利,使用自己的私人微信收款码替代公司微信收款码及现金方式向客户收取货款,并正常安排仓库发货,将公司货款占为己有,用于挥霍。至案发,李某侵占公司货款共计16.1754万元,案发前已退还公司6000元。
法官说法:职务侵占不仅是违反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行为,更有可能是涉嫌刑事犯罪的行为。李某作为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
【责任编辑:詹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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