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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交通违法“随手拍”3个月录入上千起

2020-10-20 08:42:46  来源:福州新闻网  作者:林春长
  

福州交通违法“随手拍”3个月录入上千起

车辆占用消防通道被“随手拍”。

  福州新闻网10月20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林春长 见习记者 王月玲/文 福州交警支队供图)出行在路上,路遇车辆违停、变道加塞、不礼让行人,你会怎么做?自8月以来,福州交警通过“福州交警微发布”微信公众号“随手拍”平台,收到了来自热心市民的各类路面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其中上千起交通违法行为已被录入到福州交警部门系统。

  多名驾驶员交通违法被拍

  近日,杨桥中路空军招待所前路段,一辆白色小车在斑马线前不礼让行人,被路人拍下照片举报。福州交警经核实认定该车驾驶员确实存在交通违法行为,对其作出罚款150元、记3分的处罚。

  在同个路段,交警部门也通过监控设备,记录下多车不礼让行人的不文明行为,根据有关规定对违法车辆及驾驶人进行处罚、曝光。

  前段时间,在盖山镇政府门卫室外墙处,一辆小车的驾驶员车窗抛物被市民拍下举报;在远洋路鼓山苑后门西侧鼓山苑小学侧对面人行道处,一辆黑色小车也因车窗抛物被“随手拍”举报。交警经查证核实,对两名车窗抛物交通违法人进行处罚。

  此外,近日福州交警还通过“随手拍”陆续收到市民关于占用应急车道、轻微事故不自撤、乱掉头等交通违法行为举报。

  车辆随意停放三种情形可举报

  对于机动车随意停放,影响非机动车和行人的慢行交通路权行为,福州交警部门在大力整治的同时,还倡导市民积极举报。

  市民可以举报3种情形:一是机动车违法停放在人行道上,影响行人通行;二是机动车违法停放在使用绿化带或机非护栏隔离道路的非机动车道上,影响非机动车通行;三是机动车违法停放在双向4车道及以上主次干道的非机动车道上,影响非机动车通行。

  市民拍摄照片时,应符合三点要求:拍3张照片,其中两张体现机动车前部全景特征,一张体现机动车后部全景特征;照片应清晰反映车辆号牌及违法事实,并体现周边景象;照片应真实反映现场情况,不得伪造、变造,不得做任何后期处理或数码合成,严禁盗用网络图片,一经查实,上传者需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4类交通违法举报有奖

  记者获悉,目前通过“福州交警微发布”微信公众号“随手拍”平台可举报机动车乱停车、货车闯禁行等15种交通违法行为,其中举报机动车加塞、乱掉头、冒黑烟和不礼让行人行驶这4种交通违法行为可得到奖励。

  交警称,市民对路面交通违法行为拍照举报时,摄像、照相设备要设置好日期和时间,照片中无日期和时间,将不能作为证据使用。抓拍照片必须有3张,且3张照片能体现交通违法行为的过程,照片要能清晰体现号牌号码。此外,照片必须在车辆违法后3日内提供给交警部门审核,并提供车辆违法的准确地点。

  抓拍举报机动车不礼让行人、加塞、乱掉头的交通违法行为查证属实的,每起奖励70元。抓拍举报冒黑烟的交通违法行为查证属实的,每起奖励30元。

  交警部门采用举报资料后决定给予举报人奖励的,10个工作日内按举报人提供的银行卡号进行奖金兑付转账。每名举报人每月奖励金额不超过2000元。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

  两条途径可举报交通违法

  交警相关人士表示,市民可以关注“福州交警微发布”微信公众号实名认证,点击“随手拍”,进入“拍交通违法”功能模块,按照固定格式和要求拍照并上传。

  此外,市民也可以登录市交警支队门户网站,进入交通违法举报平台,按要求上传抓拍的交通违法图片、视频资料(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3日内)。

  交警称,首次参与的市民需要实名认证,如实填写姓名、身份证号、本人银行卡号(含开户行名称)、手机号(一个手机号只能绑定一个认证)等信息。

  交警提醒,驾驶员行车途中安全第一,如果发现其他车辆有交通违法行为,切勿使用手机拍照,可选择行车记录仪或请同行乘客帮忙。

【责任编辑:徐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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